
2025年11月,内蒙古自治區投資項目在線審批平台一則公告引發行業震動:總投資20億元的深能鄂托克前旗1.75萬噸綠氫項目調整、總投資50.82億元的國能阿拉善高新區百萬千瓦風光氫氨項目撤銷。這并非個例,自2023年啟動不規範新能源項目清理以來,内蒙古已累計調整或廢止近40個項目,總裝機規模達13.6吉瓦(GW),涉及投資超百億元,覆蓋風光制氫、儲能、傳統風光等多個領域。一系列剛性整治舉措,标志着區域新能源産業正從規模無序擴張向規範高質量發展轉型。
内蒙古的清理行動,是全國新能源産業規範整治的一個縮影。華夏能源網2025年5月數據顯示,近年來江蘇、山東、山西、甯夏等多省(自治區)累計排查廢止逾期未開工、無法推進的新能源項目789個,其中光伏項目容量近32.7GW、風電規模約7.81GW、“源網荷儲一體化”等項目約7.65GW。當前新能源産業發展中,盲目上馬、資源擠占、補貼套利等亂象頻發:部分企業虛報項目進展、虛構技術參數,套取國家補貼後便擱置建設;一些項目“圈而不建”,長期占用優質風光資源與土地空間,甚至通過倒賣項目指标推高行業成本,不僅造成公共資源與财政資金的雙重浪費,更嚴重阻礙能源轉型進程,制約産業高質量發展。
亂象根源:監管機制滞後于産業發展步伐
新能源産業亂象的滋生,核心症結在于監管機制未能跟上行業高速發展的節奏。在各地激勵政策密集出台的同時,規範約束體系存在明顯短闆,形成“重激勵、輕監管”的失衡格局,具體表現為四大機制短闆:
其一,準入審核機制寬松。部分地區為追求發展速度,将審批效率置于實質核驗之上,企業無需落實電網接入方案、資金保障等核心條件即可獲批,為投機性項目打開了方便之門,導緻大量“僵屍項目”“空殼項目”出現。
其二,動态監管機制缺失。項目審批後缺乏全周期跟蹤管理,對投資進度、股權變更、建設質量等關鍵環節管控薄弱,給企業圈地占位、倒賣項目指标等違規行為留下操作空間,加劇了資源浪費與市場混亂。
其三,規劃協同機制不健全。新能源項目與國土空間規劃、電網建設規劃銜接脫節,普遍存在接網工程滞後、消納場景不足等問題。部分項目即便順利獲批,也因無法解決并網消納難題而遲遲不能落地,進一步加劇了資源閑置。
其四,懲戒問責機制偏軟。對違規企業的處罰多以責令整改、輕微罰款為主,力度不足;對監管履職不到位、審批把關不嚴等問題的追責問責流于形式,難以形成有效震懾,導緻違規成本遠低于收益,亂象屢禁不止。
破局之道:完善四機制推動産業提質轉型
新能源産業是保障國家能源安全、落實“雙碳”戰略的重要基礎,“十五五”規劃建議明确提出加快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的總要求。推動産業從規模擴張向質量提升轉型,關鍵在于構建系統完備、協同高效的制度體系,通過完善四大機制築牢發展根基。
機制一:健全剛性準入機制,從源頭遏制投機沖動
準入是第一道防線,必須推行“并聯審批+實質性審核”的剛性模式。将環評、用地、接網等手續同步辦理、限時辦結,核心核驗企業技術實力、資金儲備及項目消納能力,要求企業簽訂建設周期與投資進度承諾書,并提交第三方出具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确保項目“真落地、真建設”。内蒙古出台的《上網消納新能源發電項目競争性配置管理辦法》、江蘇省發布的《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市場化并網項目庫管理的通知》,均明确“項目核準後兩年内未開工且無延期批複的,一律移除清理”的剛性要求,為優質項目騰出資源空間,值得各地借鑒。
機制二:完善全周期監管機制,實現項目動态可控
監管需貫穿項目全生命周期,建立“季度公示+預警退出”的動态管理機制。劃定投資進度底線,對未達标項目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堅決收回項目指标;将補貼資金發放與建設進度、并網效果、消納效率直接挂鈎,堵住補貼套利漏洞。同時,充分運用衛片執法、大數據追蹤等智慧監管手段,對項目用地、建設進展、并網運行實施實時監控,及時發現并制止違規行為,确保項目建設全程合規、高效推進。
機制三:構建規劃協同機制,破解落地梗阻難題
推動新能源項目高質量落地,需強化規劃協同,大力推廣“源網荷儲”一體規劃與協同優化方案,确保接網工程與新能源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并網運行。通過制度創新破解多重梗阻:前置開展能源需求與電網承載能力匹配分析,強化能源、發改、國土、電網等跨部門聯審聯批,壓縮審批周期;明确政府、企業、電網等主體權責,建立收益共享、成本共擔機制,破解推诿扯皮問題;細化電價補貼、輔助服務收益政策,穩定投資預期,增強企業建設意願;優化電網布局,動态調配消納指标,配套建設儲能設施,突破接入與區域時段消納限制。同時落實《光伏産業标準體系建設指南(2024版)》,加快新能源領域标準制修訂,健全綠色電力消費認證與交易機制,以市場力量引導産業綠色低碳發展。
機制四:強化懲戒問責機制,形成有效監管震懾
嚴厲的懲戒問責是規範市場秩序的關鍵。對“圈而不建”“倒賣指标”等嚴重違規行為,除收回項目指标外,應處以申報金額一定比例的罰款,并将企業納入失信名單,明确期限内禁止參與新能源項目申報;對審批不嚴、監管不力導緻優質資源浪費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責任;嚴查指标配置、并網審批等環節的内外勾結、利益輸送等腐敗問題,同步開展以案促改,堵住制度漏洞。實踐中,内蒙古鄂托克旗對審批推進不力、監管失職問題追責問責,追繳違規資金并約談企業負責人;甯夏對新能源項目推進滞後市縣扣減考核分值,暫停違規企業新項目備案;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近期也對兩家違規新能源企業作出處罰,其中浙江運達能源建設有限公司因超越許可範圍從事電力設施活動被罰沒45.98萬元,道縣運達豐信新能源有限公司因将工程發包給無資質單位被處以20萬至50萬元罰款。這些案例充分證明,隻有讓違規者付出沉重代價,才能形成有效震懾,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當前,新能源産業發展已進入提質增效的關鍵階段。各地需結合實際,借鑒先進地區經驗,将四大機制的完善落到實處,構建“準入嚴、監管全、規劃優、懲戒硬”的制度體系,從根本上遏制行業亂象,推動新能源産業實現高質量發展,為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堅實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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