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月 11 日電(記者魏玉坤、王悅陽)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于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優化集中式新能源發電企業市場報價的通知(試行)》(發改能源〔2025〕1476 号),旨在構建适配新能源發電特性、分布格局與經營現狀的市場報價機制,通過規範電力市場運行秩序、提升資源優化配置效率,為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與 “雙碳” 目标實現注入政策動力。
核心突破:放開報價限制 允許多場站集中申報
作為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與推動新能源全面入市交易的關鍵舉措,該通知在堅守電力市場基本規則、不新增經營主體的前提下,實現多項機制創新。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政策核心是逐步放開集中式新能源發電企業的報價限制,首次明确允許多個新能源發電場站在同一固定場所集中提交報價信息,同時細化了集中報價的适用條件、工作流程與操作規範,通過強化報價行為監測與全流程監管,推動新能源發電更靈活地參與市場交易,破解以往分散報價效率偏低、議價能力不足等難題。
明确邊界:規模設限 + 備案管理 堅守三大核心原則
為保障市場公平競争與平穩運行,通知劃定了清晰的政策邊界。在規模管控方面,參與集中報價的新能源發電企業,集中後的總裝機規模原則上不得超過所在省(區、市)電力市場單個最大燃煤發電廠裝機規模(不含特高壓輸電通道配套電源),避免單一主體過度集中市場份額。在管理模式上,集中報價實行 “申請 — 公示 — 備案” 全流程管理,确保操作透明可追溯。
尤為關鍵的是,政策明确堅守三大核心原則:參與集中報價不改變新能源發電企業的獨立市場地位,不調整現有調度管理關系,不變更交易結算流程,既釋放市場化改革活力,又保障電力系統調度運行的穩定性。同時,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将充分發揮自律監管作用,強化對新能源企業集中報價行為的社會監督,築牢市場公平底線。
落地保障:分層推進 + 動态修訂 加快統一市場建設
為推動政策落地見效,國家能源局将牽頭開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全面加強政策宣傳解讀,确保市場主體準确理解規則要求;二是指導各地區能源主管部門、能源監管機構制定針對性實施方案,細化操作流程與監管措施;三是強化集中報價行為的常态化監管,及時查處違規操作,維護市場秩序。
考慮到新能源産業快速發展與電力市場建設的動态需求,兩部門明确将密切跟蹤政策實施效果,根據行業新形勢、新要求動态修訂通知内容,持續健全電力市場政策體系。這一舉措将進一步打通新能源入市交易的堵點,助力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為風電、光伏等集中式新能源發電項目提供更廣闊的市場空間,推動能源結構綠色低碳轉型邁向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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