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西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國家能源局山西監管辦公室聯合印發《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推出7條改革舉措與10條配套措施,明确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以“報量報價”方式形成上網電價,為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築牢市場化根基。這一政策落地之際,山西電力現貨市場剛完成5分鐘出清周期升級,為新能源大規模入市提供了關鍵技術支撐。
一、核心突破:全量入市+分類施策 激活新能源市場活力
此次改革最鮮明的突破在于确立“全量入市”核心原則,打破新能源電量部分入市的傳統模式。方案明确,所有風電、光伏項目上網電量需通過電力市場交易實現并網消納,具備條件的項目采用“報量報價”模式自主參與交易定價,暫不具備條件的項目則接受市場形成的統一價格,确保新能源電量“應入盡入”。
為兼顧新舊項目差異,方案實行“存量與增量分類管理”機制。以2025年6月1日為時間節點,此前按核準(備案)容量投産的為存量項目,此後投産的為增量項目。這一劃分既保障了存量項目的穩定運營,又通過增量項目的市場化競價機制引入競争活力,推動行業整體效率提升。
二、機制保障:三重制度+差價結算 破解市場化落地難題
為确保全量入市平穩推進,山西構建了“三大機制+差價結算”的保障體系。在制度設計層面,明确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增量項目機制電價競價制度、增量項目競價約束機制,同時細化機制電價的差價結算方式、銜接政策及退出規則,形成全流程閉環管理。
其中,差價結算機制成為平衡市場風險的關鍵創新。方案規定,納入機制的新能源電量,若市場交易均價與機制電價出現偏差,差額部分由電網企業負責結算——市場均價低于機制電價的差額由全體工商業用戶(含自備電廠自發自用電量)分攤,高于機制電價的差額則由用戶分享,結算費用統一納入系統運行費用。現階段暫不開展其他形式的差價結算,确保機制簡潔可控。
三、實施支撐:現貨市場升級+動态監管 築牢改革基礎
此次改革的順利落地,離不開山西電力市場的成熟基礎。作為全國首個實現電力現貨市場連續正式運行的省份,山西已于10月21日将現貨市場出清周期由15分鐘縮短至5分鐘,實現更高頻更精準的市場調節。數據顯示,升級後電力實時平衡調節平均偏差率降低20%,電網運行穩定性顯著提升,為新能源出力波動大、供需變化快的特性提供了适配性支撐。
截至2025年9月底,山西新能源裝機容量已達7684萬千瓦,占全省裝機容量近50%,“十四五”以來增幅達128.75%。龐大的新能源規模與先進的市場機制形成共振,加上省間現貨市場已累計向24個省份外送電量163.6億千瓦時的跨區消納能力,為全量入市提供了堅實保障。
為确保改革成效,方案明确多部門協同監管職責:相關部門将完善電力現貨、中長期、綠色電力交易及輔助服務等規則,動态跟蹤價格波動、發電成本及終端電價變化,定期評估改革對行業和企業的影響,及時優化政策實施。這種動态調整機制将有效應對市場化過程中的各類風險,推動改革行穩緻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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