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能源消納領域迎來曆史性突破 ——10 月 13 日,國家發改委正式發布《可再生能源消費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制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這份新政不僅首次将可再生能源非電消費系統性納入最低比重考核,更通過 “強制考核 + 市場化補充” 的機制設計,為破解新能源消納瓶頸、推動能源結構轉型按下 “加速鍵”。
新政核心突破:非電消費首入考核,構建 “電 + 非電” 雙維度保障
《意見稿》的核心亮點,在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中 “可再生能源消費最低比重目标制度” 的細化落地 —— 首次明确将可再生能源消費拆解為 “電力消費” 與 “非電消費” 兩大闆塊,形成雙維度考核體系。
其中,電力消費涵蓋全部可再生能源發電種類,延續此前政策對綠電消納的關注;而非電消費則首次被系統性納入考核,具體包括可再生能源供熱(制冷)、可再生能源制氫氨醇、生物燃料等非電利用場景。這一調整,意味着新能源消納從 “依賴電網輸電” 的單一路徑,轉向 “電力消納 + 非電轉化” 的多元格局,直接呼應了當前新能源裝機激增下的消納壓力。
中國能源研究會雙碳産業合作分會副秘書長張葵葉指出,與 2025 年 7 月發布的 “669 号文”(《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相比,《意見稿》的突破體現在兩方面:一是考核範圍從 “僅綠電消費” 擴展至 “電 + 非電” 全場景,二是實施力度從 “部分行業監測” 升級為 “重點行業強制考核”—— 此前 “669 号文” 對電解鋁外的重點行業綠電消費僅監測不考核,而新政明确由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對重點用能行業的 “電力 + 非電” 最低比重目标進行全流程監測、評價與考核。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副主任陶冶評價,這份《意見稿》首次從 “消費端” 與 “消納端” 雙維度構建可再生能源保障體系,既填補了非電消費領域的政策空白,又通過精細化責任分工,為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制度支撐。
新政出台背景:裝機激增倒逼消納改革,非電利用成破局關鍵
新政的出台,源于當前新能源發展的 “結構性矛盾”—— 裝機規模快速擴張與消納能力不足的沖突日益凸顯。
數據顯示,“十四五” 期間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占比已從 40% 提升至 60% 左右;截至 2025 年 6 月底,風電、光伏發電裝機規模分别達 5.7 億千瓦、11 億千瓦,合計占全部裝機比重的 45.7%,已超過火電裝機占比。但與此同時,新能源消納壓力持續加大:2025 年 1-7 月,全國風電利用率為 93.8%,同比下降 2.5 個百分點;光伏發電利用率為 94.7%,同比下降 2.4 個百分點。
正如國家能源局局長王宏志在《以更大力度推動我國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署名文章中所言,當前新能源發展的主要矛盾已從 “裝機規模不足” 轉變為 “系統性消納與市場化生存能力不足”。尤其在資源富集地區本地消納能力有限、遠距離外送制約增多的背景下,“拓展新能源非電利用途徑” 成為破解消納瓶頸的關鍵抓手。
此次新政将非電消費納入考核,正是對這一需求的政策回應。王宏志在文章中明确提出,要推動新能源發展從 “單兵作戰” 向集成應用轉變,以綠電制氫氨醇為代表的多能轉換技術、氣電摻氨、煤電摻氨等場景,以及化工、交通、冶金等領域的綠色燃料替代,将成為新能源非電利用的重要方向。
行業影響:非電産業鍊迎機遇,市場化機制強化政策落地
《意見稿》的落地,将為新能源産業鍊帶來多維度影響,尤其非電消費相關領域将直接受益。
從行業機遇來看,國金證券研報指出,能源革命上半場以 “電力脫碳” 為核心,下半場将轉向 “非電領域脫碳”。新政推動下,一方面,可再生能源制氫 / 氨醇将帶動風光儲需求進一步上修,緩解電網消納壓力;另一方面,化工、交通、冶金等非電領域的綠色燃料替代空間将被打開,形成 “發電 - 轉化 - 應用” 的産業鍊閉環。天風電新調研報告也預測,随着 “十五五” 非電脫碳進入落地期,年度 “非電消費最低比重目标” 将直接刺激國内氫氨醇需求,推動産業鍊加速成熟。
從政策落地保障來看,《意見稿》明确了嚴格的考核與懲戒機制:對未完成最低比重目标的企業,要求其在指标公布後三個月内通過綠證交易或其他市場化方式補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将被約談、通報并納入失信記錄,加強重點監管。張葵葉表示,這種 “強制考核 + 市場化補充” 的組合模式,将有效避免政策 “落地難” 問題,推動可再生能源在消費端的實際應用。
政策演進:五年四步走,可再生能源消納制度持續完善
此次《意見稿》的發布,是我國可再生能源消納制度五年演進的重要一步。回溯政策脈絡,可清晰看到制度體系的逐步細化與強化:
2019 年底,《關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通知》(807 号文)首次提出 “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 兩大核心指标,奠定制度基礎;
2024 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首次增設電解鋁行業綠電消費比例目标(21%-70%),推動責任權重向重點用能單位分解;
2025 年 1 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正式施行,将 “可再生能源最低消費比重目标制度” 上升為法律,提供頂層設計;
2025 年 7 月,新版《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上調多地消納目标,并增設鋼鐵、水泥、多晶矽及數據中心行業綠電消費比例監測;
2025 年 10 月,《意見稿》發布,首次納入非電消費考核,形成 “電 + 非電” 雙維度強制考核體系。
這一系列政策的遞進,标志着我國可再生能源消納從 “宏觀目标” 向 “具體場景”、從 “電力單一領域” 向 “全能源消費領域”、從 “監測引導” 向 “強制考核” 的轉變,為新能源高質量發展構建了更完善的制度保障。
随着《意見稿》征求意見的推進,未來政策細節或将進一步優化。但可以确定的是,非電消費納入考核将成為新能源消納的重要轉折點,推動我國能源結構轉型向更深層次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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