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136 号)要求,平穩有序推進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工作,近日,雲南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能源局、雲南能源監管辦印發《雲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政策背景
2025 年 2 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136 号,以下簡稱 136 号文),推動新能源上網電價全面由市場形成,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區分存量增量項目分類施策,要求各地 2025 年底前出台實施方案。
為落實國家改革要求,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能源局等單位印發工作方案、組建專班、組織培訓,紮實開展新能源企業調研、成本調查、新能源情況摸底等基礎工作,經廣泛座談研讨、借鑒經驗,履行征求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公平性審查、合法性審核、宏觀政策一緻性評估、集體決策等程序,報省政府後印發《實施方案》。
主要内容
《實施方案》承接 136 号文,結合雲南新能源建設和産業培育的實際,立足于穩定新能源投資預期,主要明确以下内容:
推動新能源上網電價全面由市場形成:新能源項目上網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新能源項目可報量報價參與交易,也可接受市場形成的價格。參與跨省跨區交易的新能源電量,上網電價和交易機制按照跨省跨區送電相關政策執行。
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在市場外建立差價結算的機制,納入機制的新能源電價水平(以下簡稱機制電價)、電量規模、執行期限等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級能源主管部門、電力運行主管部門等明确。對納入機制的電量,市場交易均價低于或高于機制電價的部分,由電網企業按規定開展差價結算,結算費用納入當地系統運行費用。
區分存量增量項目分類施策:以 2025 年 6 月 1 日為界,對存量和增量新能源項目實行不同的政策。2025 年 6 月 1 日以前投産的新能源存量項目,妥善銜接現行具有保障性質的相關電量規模政策,機制電價按現行價格政策執行,不高于當地煤電基準價,執行期限按照現行相關政策保障期限确定。2025 年 6 月 1 日起投産的新能源增量項目,每年新增納入機制的電量規模,由各地根據國家下達的年度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以及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機制電價由各地每年組織已投産和未來 12 個月内投産、且未納入過機制執行範圍的項目自願參與競價形成;執行期限按照同類項目回收初始投資的平均期限确定。
明确部門分工、政策銜接、信息披露、跟蹤評估等保障措施: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能源主管部門、電力運行主管部門等制定具體方案,做好影響測算分析,充分聽取有關方面意見,周密組織落實,主動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凝聚改革共識。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市場監管,保障新能源公平參與交易,促進市場平穩運行。電網企業做好結算和合同簽訂等相關工作,對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執行結果單獨歸集。
配套措施
為确保雲南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平穩落地,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能源局、雲南能源監管辦等單位同步開展相關工作:
研究制定配套細則:同步研究制定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銜接細則、新能源競價細則及結算細則等 3 個配套細則,細化明确新能源項目如何入市參與電能量交易、增量新能源項目參與競價、雲南電網公司依據競價結果開展差價結算相關事宜。
開展模拟競價:委托昆明電力交易中心開展模拟競價,引導企業提前熟悉競價規則,準确把握政策内核。
加強政策協同:結合南方區域電力市場運行情況,系統性優化完善電力市場機制規則,促進電力資源高效配置,引導雲南新能源産業健康有序發展。
下一步,省發展改革委将會同省能源局、雲南能源監管辦指導電網企業和電力交易機構做好增量項目競價和差價結算等工作,确保《實施方案》平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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