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月 13 日,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産品召回、生産一緻性監督管理與規範宣傳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即日起至 9 月 15 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聚焦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的缺陷召回、生産一緻性、宣傳規範及事故調查四大核心領域,旨在通過全鍊條監管築牢産品安全底線,引導行業健康發展。
規範宣傳行為:劃清 “輔助駕駛” 與 “自動駕駛” 邊界
針對當前行業存在的功能宣傳亂象,征求意見稿明确提出 “信息真實化、命名規範化” 要求:
企業向消費者披露駕駛自動化等級、系統能力及邊界等信息時,必須做到真實、全面,嚴禁虛假宣傳或誇大系統能力。例如,不得宣稱 “L2 級輔助駕駛具備自動駕駛功能”,或通過模糊表述誤導消費者對系統能力的認知;
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命名及營銷宣傳不得暗示 “可替代人類駕駛”,禁止使用可能引發誤解的詞彙(如 “自動領航”“無人操控” 等),從源頭防止駕駛員因對功能誤判而濫用系統,降低安全風險。
強化生産與升級管理:OTA 升級需備案,嚴禁 “帶病推送”
為保障産品生産與疊代的安全性,征求意見稿對生産一緻性和 OTA 升級提出剛性約束:
企業必須确保實際生産的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與準入備案産品一緻,不得擅自減配關鍵安全組件或降低性能标準;
OTA(遠程在線升級)活動需履行備案程序,未經充分測試驗證的軟件版本不得推送給用戶,嚴禁通過 OTA 方式隐瞞車輛缺陷。這一規定直指部分企業 “先上市後完善” 的激進模式,倒逼其在軟件疊代中堅守安全底線。
完善缺陷召回與事故調查:構建全周期風險防控網
征求意見稿進一步強化了企業主體責任與監管部門的執法力度:
擴大缺陷調查範圍,将 “過度宣傳導緻的安全隐患” 納入召回管理範疇。市場監管總局将組織技術機構對宣傳問題開展技術認定,聯合工信部開展專項調查,對違規企業依法整治;
強化事件事故報告與深度調查機制,要求企業建立健全事故應急響應體系,監管部門将對涉及系統缺陷、網絡安全的事故進行溯源分析,推動從 “事後補救” 向 “事前預防” 轉變。
意義深遠:以監管促規範,為行業高質量發展定調
此次征求意見稿的出台,既是對消費者出行安全的保護,也是對行業無序競争的糾偏。随着智能網聯技術快速疊代,功能邊界模糊、宣傳誇大等問題已成為制約産業發展的突出瓶頸。通過明确宣傳紅線、規範生産與升級流程,監管部門将引導企業把重心從 “營銷噱頭” 轉向 “技術攻堅”,推動行業從 “速度優先” 邁向 “安全與創新并重” 的新階段。
公衆可在 9 月 15 日前通過官方渠道反饋意見,最終政策落地後,有望為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産業構建更清晰的發展規則,實現 “技術進步” 與 “安全可控” 的平衡。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每日科技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内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内容。
本網站有部分内容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若因作品内容、知識産權、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及時提供相關證明等材料并與我們聯系,本網站将在規定時間内給予删除等相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