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月 13 日,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公開征求《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産品召回、生産一緻性監督管理與規範宣傳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明确提出要加大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缺陷調查與召回管理力度,從功能安全、信息提示、風險監測等多維度築牢行業安全底線,為消費者出行安全保駕護航。
聚焦功能安全:嚴防 “輔助駕駛” 被誤讀為 “自動駕駛”
針對當前智能網聯汽車中常見的 “功能認知混淆” 問題,征求意見稿提出硬性要求:
企業必須在車輛 APP、車載信息交互系統顯著位置及用戶手冊中,清晰标注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安全提示與使用說明,内容需通俗易懂、便于操作,明确區分 “輔助駕駛” 與 “自動駕駛” 的邊界,避免駕駛員因誤判功能而放松警惕。
強制要求開發 “安全優先” 的駕駛員監測與處置系統:實時監測駕駛員狀态,一旦發現脫手、睡眠等脫離駕駛任務的情況,需立即觸發多層級應對措施 —— 從語音警告、方向盤震動等警示,到限速、靠邊停車、禁用輔助功能等控制手段,确保駕駛員及時接管車輛,最大限度降低風險。同時明确,企業不得通過用戶操作或系統邏輯主動關閉該功能,監管部門将對功能缺失問題開展專項調查,必要時納入缺陷分析與召回範疇。
強化全鍊條風險防控:從缺陷監測到網絡安全
除功能安全外,征求意見稿進一步擴大監管覆蓋面,構建全鍊條風險防控體系:
缺陷信息監測升級:要求企業強化對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缺陷的主動監測,重點關注因網絡攻擊、系統漏洞、數據安全等引發的事故風險,建立快速響應機制,及時排查并消除隐患。
召回管理加碼:市場監管總局明确,對于因安全提示缺失、網絡安全事件等導緻的安全問題,将依法開展缺陷調查,必要時督促企業通過召回進行整改,确保問題車輛得到系統性修複。
規範行業發展:生産一緻性與宣傳行為雙監管
征求意見稿還從生産端與宣傳端同步發力,遏制行業亂象:
強化生産一緻性監督管理,确保實際生産車輛與申報參數、安全标準一緻,杜絕 “虛假配置”“減配降質” 等問題;
規範企業廣告與商業宣傳行為,嚴禁誇大智能駕駛功能、誤導消費者的表述,要求宣傳内容必須真實、準确,與車輛實際性能匹配。
這些舉措不僅劍指當前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領域的突出安全隐患,更通過明确标準與責任,推動行業從 “技術快速疊代” 向 “安全與創新并重” 轉型。随着征求意見稿的推進落地,将進一步倒逼企業提升安全研發投入,規範市場行為,為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産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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