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月 25 日早間,吉星新能源(03395.HK)在港交所披露公告,宣布于 7 月 23 日(卡加利時間)的董事會會議上,審議通過 9.6 兆瓦天然氣發電廠項目的關鍵進展 —— 正式啟動工程、采購及施工階段(簡稱 “EPC 階段”)。這一決策标志着該項目從規劃籌備邁向實質性建設,盡管目前項目相關監管許可證及批文的申請仍在推進中,但公司強調,維持項目推進節奏與就緒狀态對其戰略布局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公告信息,董事會初步估算,EPC 階段總成本約為 584 萬加元(折合港元約 3369.68 萬元)。該筆費用将采用分期支付方式,最終金額可能根據後續獨立供應商報價及市場波動情況進行調整。為保障項目資金需求,吉星新能源明确拟通過股權融資(包括發行新股等方式)籌措相關資金,具體融資方案尚需董事會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進一步審批。
若項目順利推進并完工,這座 9.6 兆瓦天然氣發電廠将為吉星新能源帶來雙重價值:一方面可滿足公司内部運營的電力需求,實現能源自給;另一方面可向外部市場供電,助力緩解阿爾伯塔地區的電力供應壓力,為公司在新能源領域的業務拓展奠定基礎。
公開資料顯示,吉星新能源在國内已布局多家子公司:浙江子公司聚焦新興能源技術研發、汽車及配件銷售,注冊資本 1000 萬元;南昌子公司則專注于新能源技術研發與服務,目前均處于存續狀态。此次加碼天然氣發電項目,是公司在能源領域深化布局的重要舉措,而後續監管許可審批進度及股權融資落地情況,将成為影響項目推進的關鍵變量,備受市場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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