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作為人口和經濟活動的主要承載地,其發展模式深刻影響着國家生态環境治理的整體格局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标的實現進程。我國城鎮化進入提質增效、内涵式發展的關鍵階段,2025 年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将建設綠色低碳的美麗城市作為新時期城市工作的重要任務。這一任務不僅是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内在要求,更是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由之路。然而,傳統粗放的城市發展路徑難以為繼,資源環境約束趨緊與人民群衆對優美生态環境需求日益增長的矛盾愈發凸顯,迫切需要從制度層面進行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創新。唯有構建起科學完備、運行高效的制度體系,方能将綠色低碳發展理念深度融入城市規劃、建設、治理全過程,為我國城市綠色轉型提供堅實保障。
基礎制度創新夯實綠色低碳美麗城市建設的生态本底
強化規劃引領與空間約束制度
科學規劃是城市綠色低碳發展的先導與藍圖,其核心在于将生态文明理念和剛性約束深度融入城市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全過程。必須以 “生态優先、綠色低碳” 作為城市規劃編制的根本原則,在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及各專項規劃中,系統落實生态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嚴格劃定城市增長邊界,堅決遏制無序蔓延。同步建立覆蓋城市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管控指标體系,将碳排放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标分解到空間單元與建設項目,實現空間布局與碳減排目标的精準耦合。在規劃實施階段,要健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與碳排放評估制度,強化剛性傳導與動态監測,确保綠色低碳目标從藍圖轉化為現實空間秩序。通過規劃引領與空間約束,從源頭上塑造集約高效、低碳韌性的城市空間結構,夯實綠色低碳美麗城市建設的生态本底。
健全法律法規與标準規範體系
清晰嚴密具有前瞻性的法律法規與标準體系,是規範各方行為、保障綠色低碳目标落地的基石。急需加快修訂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相關法律,增設強制性的綠色低碳條款,明确各方主體責任與違法懲戒措施。同時,應加速構建覆蓋城市建設全鍊條、全要素的标準規範體系,重點完善建築的綠色建築設計與建造标準、低碳基礎設施建設與運行标準。推動強制性标準與引導性規範相結合,建立标準動态升級機制,使之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持續提升标準與規範的約束力與引領性。通過法治的剛性約束和标準的精準引導,為綠色低碳美麗城市建設實踐提供不可逾越的底線與清晰明确的方向。
完善協同治理與多元共治機制
城市綠色低碳轉型是一項極其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部門衆多、領域交叉、層級嵌套,必須打破行政壁壘,凝聚綠色發展合力。核心在于建立健全強有力的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的協同決策與執行機制,明确生态環境、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交通能源等部門的職責邊界與協作流程,在規劃制定、項目審批、政策出台、監督執法等關鍵環節實現信息互通、決策共商、行動同步。同時,必須充分激活社會力量,構建政府、企業、公衆、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的綠色低碳美麗城市建設多元共治格局。完善重大規劃政策項目的公衆參與專家論證、社會公示與聽證制度,暢通環境信息公開渠道,保障公衆知情權和監督權,探索建立綠色社區、綠色企業、綠色家庭等激勵機制,激發全社會踐行綠色低碳的内在動力。唯有實現縱向貫通、橫向聯動與社會協同,方能形成無縫隙、全覆蓋的治理網絡,推動綠色低碳美麗城市建設行穩緻遠。
财稅制度創新激發綠色低碳美麗城市建設的内生動力
優化财政投入與綠色采購制度
财政資金具有重要的示範引領作用,其投向與結構直接影響市場預期與社會資源流向。各級政府必須将支持綠色低碳的美麗城市建設作為公共财政支出的優先保障領域,持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财政資金應重點向關鍵領域傾斜,支持建築節能、可再生能源應用、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綠色低碳技術的研發攻關與示範應用,大規模推進既有公共建築節能改造和市政基礎設施綠色化更新,系統性建設城市藍綠空間網絡生态廊道和海綿城市設施,完善便捷高效的綠色公共交通體系。同時,要全面深化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強制或優先采購獲得綠色建材産品認證、綠色建築标識等的産品和服務,大幅提高綠色采購在政府采購總額中的比重。通過财政資金的精準投入和綠色采購的示範引領,有效降低綠色低碳技術應用成本,顯著擴大綠色産品與服務的市場需求,為綠色低碳美麗城市培育新的增長點。
深化稅收調節與綠色價格機制
稅收與價格杠杆是矯正外部性、将環境資源成本内部化的核心經濟手段。應持續深化環境保護稅改革,适時擴大征收範圍,适時将揮發性有機物、施工揚塵等納入征收範圍,合理提高稅率,特别是對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和産品實行更嚴格的差别化稅率,使其稅負充分反映環境損害成本。加快推進資源稅改革,完善計稅依據,如将從量計征轉為從價計征,促進資源節約和高效利用。在公用事業領域,深化水電氣等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完善體現資源稀缺程度、生态環境損害成本和修複效益的價格形成機制,對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價格制度,對高耗能、高排放企業嚴格執行差别電價、懲罰性水價等制度。探索建立與碳排放直接關聯的稅費機制,為未來可能的碳稅政策積累經驗。稅收與價格制度旨在通過經濟成本約束,倒逼市場主體主動尋求節能減排路徑,激發綠色低碳美麗城市建設的内生動力。
健全生态補償與轉移支付制度
綠色低碳美麗城市建設面臨顯著的地區間發展不平衡問題,生态功能區往往承擔更多保護責任,從而喪失一些發展機會。為此,必須加快構建科學、公平、高效的多元化生态補償機制。中央和省級财政應設立城市綠色低碳發展引導基金,加大對重點生态功能區等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财政轉移支付力度,顯著增加用于生态保護修複和綠色産業發展的專項轉移支付規模。積極推動建立跨區域橫向生态補償機制,如流域上下遊之間、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之間、能源輸出地與輸入地之間的補償,可通過協商确定補償标準與方式。探索建立碳排放權初始分配向欠發達地區、生态脆弱地區傾斜的制度,允許其通過參與全國碳市場獲益。這一制度旨在平衡發展與保護的權責,實現區域協調共進,共同邁向綠色低碳美麗城市。
市場制度創新釋放綠色低碳美麗城市建設的市場活力
完善資源環境權益市場交易制度
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起到決定性作用,建設有效的資源環境權益市場是推動減排的核心引擎。首要任務是在鞏固發電、鋼鐵、水泥、鋁冶煉等行業碳交易的基礎上,穩步有序地将建材、化工、有色金屬、建築等高排放行業納入控排範圍。科學設定并逐步收緊行業碳排放總量配額,優化初始配額分配方式,逐步提高有償分配比例,建立健全嚴謹高效的碳排放監測報告與核查體系,嚴厲打擊數據造假行為,維護碳市場公信力。同時,積極培育和發展用能權交易、水權交易、排污權交易等環境權益市場,探索這些市場與碳市場的協同聯動機制。鼓勵探索林業碳彙、海洋碳彙等生态産品價值實現的市場化路徑。通過清晰界定産權、制定交易規則和嚴格市場監管,讓碳資産、能效資産、環境容量真正流動起來并體現其價值,為綠色低碳美麗城市建設注入源源不斷的市場活力。
構建綠色投融資激勵機制
綠色低碳美麗城市建設面臨巨大的資金缺口,急需投融資激勵機制提供資金支撐。應構建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綠色金融體系。中央銀行應繼續運用綠色再貸款、再貼現等結構性貨币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增加綠色信貸投放,降低綠色資産風險。完善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強制性标準,深化氣候風險壓力測試,推動将環境氣候風險納入全面風險管理框架。鼓勵銀行創新綠色建築貸款、節能改造貸款、合同能源管理融資等綠色信貸産品,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特别是政府綠色債券,用于城市低碳基建,規範發展包括政府引導基金和社會資本基金在内的綠色基金,探索碳資産排污權、綠色電力證書等環境權益抵押質押融資。建立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為綠色中小企業提供增信,對綠色投資實施投資抵免所得稅等稅收優惠。綠色投融資激勵機制旨在降低綠色項目融資成本,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綠色低碳美麗城市建設。
優化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機制
科技創新是綠色低碳美麗城市建設的根本驅動力。必須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牽頭開展關鍵共性綠色低碳技術攻關與工程化應用,打通從技術研發到規模化應用的堵點。加快建設覆蓋重點行業和區域的綠色技術公共服務平台,提供專業服務。完善綠色低碳技術推廣目錄制度并動态更新,配套應用場景與支持政策。大力培育能源管理公司、碳資産管理咨詢機構等專業化、市場化的綠色技術服務商,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治理特許經營、以生态環境為導向的開發模式等節能環保服務新模式。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制度建設旨在健全 “研發 — 轉化 — 應用 — 服務” 的完整生态鍊,為綠色低碳美麗城市提供核心科技支撐。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每日科技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内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内容。
本網站有部分内容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若因作品内容、知識産權、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及時提供相關證明等材料并與我們聯系,本網站将在規定時間内給予删除等相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