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9日,生态環境部組織召開美麗河湖、美麗海灣案例征集活動座談會。生态環境部總工程師張波介紹了征集活動的背景和安排。
廣東省、浙江省、山東省等地方同志分别介紹浦陽江、石梁溪、馬踏湖、茅洲河、華陽湖等河湖,台州灣、套子灣、大鵬灣等海灣保護治理前後變化成效。
美麗河湖、美麗海灣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實現河湖“清水綠岸、魚翔淺底”,海灣“水清灘淨、岸綠灣美、魚鷗翔集、人海和諧”美麗景象,建設美麗中國好經驗好做法的集中體現,是人民群衆身邊的優質生态産品。開展美麗河湖、美麗海灣案例征集和推廣宣傳活動,有利于指導深化流域環境和海洋環境治理,為各地編制實施重點流域水生态環境保護和海洋生态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提供借鑒。美麗河湖案例需要具備穩定實現“有河有水”“有魚有草”“人水和諧”的基本條件,美麗海灣案例需要具備穩定實現“水清灘淨”“岸綠灣美、魚鷗翔集”“人海和諧”的基本條件。
自2020年起,生态環境部每年将組織一次美麗河湖、美麗海灣案例征集活動。生态環境部将根據征集情況,請社會公衆進行評議投票,根據公衆評議投票結果和專家評議,擇優選擇作為全國美麗河湖、美麗海灣案例,并對外公開。
生态環境部将建立動态管理機制,已入選全國美麗河湖、美麗海灣案例的河湖、海灣如果不能持續滿足基本條件,例如出現河湖斷流幹涸、水生态破壞、水質惡化等情況,海灣自然岸線減少、典型生态系統退化、水環境惡化等情況,則退出美麗河湖、美麗海灣案例,退出情況将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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