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月 9 日消息 據佛山日報報道,近日,佛山市商務局發布《佛山市 2021 年-2022 年支持汽車銷售企業擴大銷售規模及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拟對汽車銷售企業擴大汽車銷售規模進行獎勵,獎勵 100 萬元;對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進行補助,補助 2 萬元。《方案》對符合申報條件的消費者,在購買新能源新車、汽車更新換代及集體采購新能源汽車,在動力補給、停車、通行等使用環節給予綜合性補助,每輛補助達 20000 元。
《方案》規定,汽車銷售企業申報獎勵條件為:已在佛山市進行商事登記的企業法人;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台注冊登記并錄入一手車車輛交易信息;在信用佛山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單。消費者申領補助的條件為:購買新車時間需在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期間;舊車售賣、注銷時間需在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期間;在指定汽車經銷商企業購車并在佛山完成新購車輛的注冊登記。
《方案》對 2021 年銷售額同比增長 7% 及以上,且銷售額在 1000 萬元及以上的汽車銷售企業給予獎勵,獎勵 100 萬元。同時,為支持 2020 年、2021 年在佛山市新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做大做強,對 2021 年銷售額在 500 萬元及以上的汽車銷售企業進行獎勵,獎勵 30 萬元。
《方案》還對符合申報條件的消費者,在購買新能源新車、汽車更新換代及集體采購新能源汽車,在動力補給、停車、通行等使用環節給予綜合性補助,每輛補助達 2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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