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閱文集團與網文作者的“合同糾紛”已隔一月,昨天,這一事件終于有了階段性的進展。6月3日,閱文集團新管理層發布了針對旗下作者的“單本可選新合同”。閱文方面表示,該合同根據不同授權分為三類四種,取消單一格式合同,并對此前充滿争議的舊合同進行了十餘項修改,以長圖的形式為網友們劃出重點。

閱文新領導團隊在這份合同中表現出來的尊重與誠意,獲得了網文大神與業内專家的支持與認可。


與此同時,作為内容産業的立身之本,作品版權的運營保護也受到了更為廣泛的關注與重視。
對于中國文化産業來說,閱文新合同的變化其實可以看作整個内容生産領域的一次嶄新的話語權變革,代表着後IP時代中國文化産業的内容生态保護正在向更高更遠的地方邁進。

新舊合同對比詳解,網文作家著作權的問題解決了嗎?
閱文優化版新合同一經發布,便在社交網站上引起熱議,而廣大網友最關心的一個問題便是:
網文作家著作權的問題究竟解決了嗎?
實際上,在這份新合同中,人們廣泛關心的作家著作權、免費/付費模式、“委托創作”、第三人更文等問題都得到了解決。

總而言之,該删的删,該改的改,該給的尊重一點都不會缺席。首先是作者們最為在意的創作自由與尊重問題,在新合同中以條款的形式明确下來:作品的著作人身權歸屬于作者。閱文不能随便拿走作者的版權用,如果授權給閱文,也并不是“所有文字打包帶走”式的一刀切。值得注意的是,原合同中備受诟病的“聘用”、“委托創作”等刺目的字眼均被删除,取而代之的是明确的“合作關系”。

作者與平台合作的方式也得到了進一步的細化,作者是否授權、選擇以哪種形式授權乃至授權的範圍與時限,都由作者本人自主協商選擇,作品改編必須告知作者。無論平台自用,還是授權他用,作者都擁有IP改編版權收益。其次,作品免費/收費模式之争也得到了明确回應。“全部作品免費”是無稽之談,而是否免費由作者本人自主選擇和确認。

最後,部分網友所說的“作品繼承制”與“創作賠錢”問題也在條款中有了進一步的解釋與明晰。如果作品經營不善,由閱文為作者兜底,不需要作者自掏腰包。平台自行安排完本或續寫作品的要求被完全剔除,也就是說,即使作者不幸“太監”未能完成作品,閱文也不能安排他人代為續寫,你寫的作品從頭至尾都是你的。在内容上我們可以明顯看出平台與作者磨合後的進步。正如網絡作家高樓大廈所說:“現在的合約對作家寬松很多,作家不但可以在這份合約中拿到更好的回報,作家的尊嚴與權力也很好地保留。”

後IP時代,“互撕”救不了網文産業
這次風波,在閱文大刀闊斧的改革中階段性落幕。但值得我們思考的是,網絡文學産業會因為這一紙合同發生質變嗎?結果并不盡然。後IP時代,隻有謀取“共赢”才能真正助力網文産業再次騰飛。在此次合同争議中,不管是作者還是廣大讀者都在痛斥一個現象——IP魔改。在過去的幾年中,很多知名的網文IP被各大影視公司收購後進行了“魔幻改編”,在短時間内産生了一大批劇情荒誕、辣眼的雷劇爛劇,不僅讓觀衆倒盡了胃口,破壞了作者與原著的風評,也讓網文IP紛紛披上了“粗制濫造”的标簽。
剛剛沖上快車道的網文IP産業鍊,由于上中下遊的資本博弈與過度開發陷入了信任危機。然而在流量退潮,内容與制作水準成為關鍵的後IP時代,文化産業已經由1.0版的粗放發展向2.0版的精細化高質量運營進行轉變,而網絡文學行業的轉變也帶動着版權運營全價值鍊的發展。經過了4年的沉澱,IP市場逐步從盲目回歸理性,而這種理智從觀衆到制作方,再到平台方正在層層遞進。

如今,當網絡文學的發展正在孕育新的産業可能,如何升級和構建一個更具IP培育能力、更加開放、更能引領未來商業趨勢的内容生态業已成為擺在網文産業從業者面前的新命題。實際上,閱文并不是資本的“掠奪者”,而是IP全産業鍊開發的探路先鋒。如今,文學IP的培育和開發,都需要非常商業和非常專業的運營和操作,以及整條産業鍊的打通與配合。而閱文與騰訊的強強聯合,深度融合遊戲、社交、文學、流媒體等跨業态資源,也正使其擁有了打造“超級IP”的強勁能力。2019年上半年全網國漫播放量總榜的TOP10中,騰訊視頻實現覆蓋,其中8部為獨播,《鬥羅大陸》《慶餘年》《全職高手》成為2019暑期爆款。這些爆款均改編自閱文集團旗下的網絡小說。

中國社科院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張曉明指出,騰訊有十億量級的社交網絡,有新文創的多元業态,把閱文集團強有力的内容平台和整個生态網絡連接起來,能夠基于優質的故事内容開發更多影視産品、遊戲産品以及動漫産品,這是符合産業發展邏輯的。
網文産業質變須靠“合力”,法律、平台、作者、讀者缺一不可
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閱文可以是領軍者,可以是開拓者,但并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面對後IP時代的精品化要求,網文産業應通過作者、平台與整個行業的互利共赢來謀求合力,而非挑起“原創”與“資本”之間的對立。

在網絡文學IP版權交易和價值開發的過程中,如何平衡和保護内容創作者、内容平台、開發者和用戶之間的利益,需要政府、平台、乃至每個個體的共同努力。
完善版權保護法律法規,規範IP版權運營環境
版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是維護網文IP運營環境的基本與準繩。目前,我國已經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與網絡文學IP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然而随着互聯網技術的迅速更疊,在實際操作中仍有層出不窮的新問題。由此,應加快著作權法完善進程,加大著作權行政處罰與監管力度及司法審判保護力度,以法律的形式規範主體行為,營造一個良好的IP版權運營環境。
推動平台作者平等合作,完善網文行業運營規範
此次合同風波中,平台與作者的平等協商已成為合作共識,也為整個文化産業合力的形成起到了正向的示範作用。正如閱文集團總編輯楊晨所言:“作家和平台是魚水關系,大家一路相互扶持,才有了産業今天的局面。大家的價值方向是一緻的,應該一起做大蛋糕。”對于多年來一直存在的行業問題,開放和内容生産者們一起商讨合理的發展模式、生态規則及權益規範,維護良好的“魚水關系”,才能攜手迎發展新機遇。

作者自覺加強版權管理意識,讀者培養良好閱讀習慣
而對于利益相關的網文作者來說,加強版權管理意識,拒絕抄襲剽竊行為也是不可缺少的一環。除此之外,如何增強自身内容生産能力,也是擺在作者面前的直接問題。與其和平台博弈索要“推薦位”,亦可潛心研究打磨原創内容。把平台視為“萬惡的資本”與仇敵,沒必要也不可取。面對此前網絡上出現的一系列攻擊作家的惡性事件和脅迫作家斷更的言論行為,也有網文作家明确表示不認可,“讨論版權,讨論商業模式和權益是一個商業規則的問題,我們都認同,但用惡意舉報、辱罵、扣帽子的方式去威脅作家斷更,是對作家的綁架,更是直接破壞和傷害我們這個生态。”

對于讀者來說,尊重原創,抵制盜版,尊重網絡文學作者的智力勞動成果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舉措。網文行業“付費模式”的探索經曆過幾代人的共同努力,而這一生态的維護正有賴于在屏幕前閱讀作品的每一個人。
結語
總體來看,閱文新合同的推出是後IP時代網文産業進一步發展的裡程碑。在20年前,一代江湖遊俠讓網絡文學及其收費模式的想像落地開花,颠覆了人們對于文學創作的認知,也讓中國網文走出了世界。20年後,IP為網絡文學内容增值再次插上想象的翅膀,如何使之生機勃勃,有利于1400萬寫手和4.55億讀者良性共生,誕生的、經典的作品序列和IP轉化的精品系統,仍須整個行業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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