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中央财經大學财政稅務學院姜愛華教授
近日,本刊記者就政府采購雙品牌中标問題,采訪了中央财經大學财政稅務學院的姜愛華教授。姜教授結合《政府采購法》的精神與政府采購改革實踐的經驗,詳細介紹了雙品牌中标的政策意義、實踐優勢和未來發展值得注意的要點。
記者:雙品牌中标是批量集中采購的創新模式,批量采購經過近十年的發展,已經日趨成熟,全國多個省市和部分中央機關集采機構都采用了這種模式。可以說,"雙品牌入圍"的形成促進了各供應商将精力從"如何做标書"向"如何做好産品"引導。請您具體談談雙品牌中标的政策意義。
姜愛華:我國政府采購事業發展很快,從探索協議供貨到發現協議供貨的一些弊端,再到創造批量集中采購模式并不斷地完善。依循這種路徑,我認為雙品牌中标也是批量集中采購模式的再提升。這種模式的政策意義,體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雙品牌中标模式吻合政府采購改革的立法精神。單獨分析《政府采購法》或《招标投标法》,規定招标後應該産生中标商,可能更注重規範。但是,從《政府采購法》立法精神出發,也就其第一條提到的"為了規範政府采購行為,提高财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我們會發現除規範行為外,近幾年政府采購越來越重視提高效益,實際上也就是強調物有所值。從《政府采購法》立法宗旨來看,雙品牌中标和這種立法精神所要求的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是直接相關的。
批量集中采購目前來看存在一些問題。首先,價格降下來了,但是質量沒上去,甚至存在以犧牲産品品質為代價的惡性低價競争。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不等于單純的節約資金,既要看投入也要看産出。價格雖然低,但是質量不好,實際上産出也不高。
其次,在雙品牌中标模式出現之前,批量集中采購周期比較長、效率比較低。集合多家采購單位的需求進行采購,這本身需要一定期限,甚至是确定了中标商之後,由一家供應商配送給各個采購單位,規模大且送貨地點分散,送貨周期長,效率低下。
最後,批量集中采購采購人幾乎沒有什麼選擇權,可能中标的産品并不是采購人最需要的類型。要實現物有所值,采購的東西首先一定是符合采購人的需求。
批量集中采購存在的這三個方面的問題,實際上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實現政府采購的物有所值是有差距的。而雙品牌中标對三個方面都有所改進。一是,雙品牌中标不過分強調低價,不是就一定中标,有傾向性在其中。二是,如果兩家供應商中标了,需求單位可以從這兩家獲得供貨,對于供應商來說生産壓力較小,運送的周期也會縮短。三是,雙品牌中标對于采購人來說,可以二選一,有一定的選擇權。
第二,雙品牌中标體現了落實政府采購"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近年來"放管服"改革一直在推進,政府采購領域"放管服"改革推進力度也非常大。比如代理機構放開不再需要财政部門來審批,比如提高集中采購限額标準,比如提高公開招标數額标準,這些都是簡政放權的表現。
雙品牌中标實際上在給予采購人一定選擇權方面也體現了"放",屬于政府采購"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方面。從财政部的态度來說,也允許各個地方先行先試點,允許這種創新性的方式或者創新性的做法,結合各地實際情況和經驗,将雙品牌中标模式落到實處。
第三,雙品牌中标能夠解決批量集中采購目前所存在的一些關鍵問題。比如剛才提到的效率低的問題,價格低帶來的質量差的問題,從現實性來看,雙品牌中标一定程度上能夠解決這些問題。
記者:結合國内外雙品牌中标模式的推廣經驗,您認為雙品牌中标在具體操作執行中有何創新之處和實踐優勢?
姜愛華:事實上雙品牌中标是将協議供貨的一些優點嫁接到了批量集中采購之上,或者說它是在批量集中采購和協議供貨采購兩端之間找到了一個平衡點,能兼具雙方的優勢。
具體來說,雙品牌中标的創新性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雙品牌中标能夠兼顧公開招标的剛性和柔性。批量集中采購把采購人的需求集中起來,最後定一個中标供應商,我們稱之為剛性。但當定了雙品牌之後,實際上就有一定的柔性。采購人有一定的選擇權,可以選擇其物有所值訴求的供應商。
其次,雙品牌中标在規模優勢和效率之間找到了平衡。一方面,雙品牌中标集中了采購規模一定程度上壓低了價格;另一方面,批量規模給單一中标供應商帶來較大的生産壓力,可能導緻生産周期長,而且供貨分散導緻供貨周期也長,雙品牌中标的兩家供應商能分解這種壓力,帶來了效率的提升。
雙品牌中标本身秉承了批量集中采購價格優勢,除此之外,在具體實踐操作中,它還有這樣幾個優勢。
第一,雙品牌和單品牌相比,增加了采購人的選擇權。從 2011 年到 2016 年全球四大政府采購規則全部做了新一輪修訂,觀察全球政府采購規則的變化,可以發現這些修訂的共性之一就是賦權采購人。以往采購人基本上是被動地接受評委評出的結果,接受選定的中标供應商。但是雙品牌中标增加了采購人的選擇權,這是國際趨勢體現。我國近年的改革,尤其是 87 号令的修訂也注意到了這一點,這恰恰是順承了這種規則的變化,同時也凸顯了其優勢。
第二,雙品牌中标能夠滿足采購人多樣化的需求。批量集中采購相對來說需求比較統一,但是各個單位實際上存在需求差異。比如說采購電腦,不同采購人對電腦的不同性能可能有所側重。所以對于采購人來說,雙品牌中标實際上能夠兼顧這種細微的需求差異。
第三,雙品牌中标能夠提升采購效率。效率的提升體現在雙品牌中标能夠縮短生産周期和供貨周期上。
第四,雙品牌中标一定程度上可以打擊低價,引導供應商的質量和服務競争。在單一中标的情況下,可能是價格優勢非常明顯,價格低同時其他需求都符合采購人要求,基本上就能中标。但是雙品牌中标不僅需要價格優勢,其他方面的優勢也可能促生中标供應商。所以雙品牌中标一定程度上能夠引導供應商提高質量和服務水平,從這些方面提升中标概率。當然,因為批量集中采購本身競争性比較強,雙品牌中标隻能是部分的引導,不可能通過這一種方式來完全消除異常低價中标現象。
記者:在政府采購"放管服"改革背景下,您對雙品牌中标模式的下一步發展有什麼建議?
姜愛華:第一,采用雙品牌中标方式的,要求采購項目具有競争性。有競争性,才能發揮批量集采的優勢,雙品牌中标本身是批量集采的一種模式創新。
第二,采用雙品牌中标方式的,要求采購人的需求要有差異。有差異,雙品牌中标才有意義。
第三,采用雙品牌中标方式的,要求批量集采的規模比較大。規模比較大,兩家供應商中标能夠緩解供貨的壓力,如果規模小,一家供應商完全可以負擔,也沒必要雙品牌中标。
第四,要引導采購人及時按物有所值的原則來選擇中标供應商。從雙品牌中再選擇的問題,還是要有物有所值的引導。采購人選這家中标供應商而不選另一家是有依據的,甚至可考慮将這種選擇的依據公開,信息一旦公開,監督自然就跟上來。
總的來說,雙品牌中标是批量集中采購和協議供貨的平衡,吸收借鑒了二者的優勢,既有批量集中采購價格低的特點,還有協議供貨效率高的優點,同時一定程度上兼顧了采購人的選擇權。在這種對照之中,可以說雙品牌中标是一種優化、一種進步、一種創新和一個方向。(文/江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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