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及湖南省相關政策要求,省科技廳、省财政廳聯合啟動 2024 年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旨在推動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助力創新型省份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與支持方向
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支持縣市區依托主導産業龍頭企業,建設研發實驗室、技術中心等研發機構,提升企業創新能力,推動縣域創新體系建設。市州内擇優立項,優先支持縣市項目。
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支持 2023 年省科技廳認定的省創新聯合體,圍繞研發任務牽頭開展聯合研發,聚焦産業鍊 1-2 項關鍵核心技術進行攻關與轉化。
二、項目組織要求
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由縣市區科技部門組織龍頭企業牽頭申報,内容需包括建設研發機構的必要性、基礎條件、具體設計(目标、任務、進度)及預計效益。
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由市州科技局組織省創新聯合體,以牽頭企業為申報主體(參與單位不超過 4 個),内容需明确關鍵技術研發的必要性、技術路線、産出成果及轉化前景,需附創新聯合體實施方案等材料。
三、申報核心條件
限額與經費
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每縣市區限報 2 項,單項經費不超過 80 萬元;
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每聯合體限報 2 項,單項經費不超過 300 萬元。
申報單位資質
區域類項目申報單位需為湘内法人,且是有效期内高新技術企業、2023 年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或新型研發機構;
未結題的引導資金項目承擔單位 / 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同類新項目。
其他要求
項目實施期 2 年,采取直接補助方式,自籌資金不低于申請額度的 2 倍;
經費預算按《湖南省省級财政科研經費管理實施意見》執行,差額部分由申報單位自籌。
四、申報與推薦流程
申報方式:通過湖南省科技廳官網登錄 “湖南科技雲平台”,在線填報(無需紙質材料)。
推薦程序:
市州項目(不含省直管縣市)由市州科技局、财政局聯合推薦;
省直管縣市項目由當地科技、财政部門聯合推薦,推薦單位對材料真實性負責。
五、時間安排
網上申報:2024 年 4 月 30 日 - 5 月 17 日
系統推薦截止:2024 年 5 月 19 日 17:00
推薦文件郵寄截止:2024 年 5 月 20 日(以寄出時間為準)
六、咨詢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區域創新處:0731-88988610
成果轉化處:0731-88988515
系統技術支持:0731-84586799 等
郵寄地址:長沙市嶽麓區嶽麓大道 233 号科技大廈 1414 室(郵編 4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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