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 年 11 月,科技部聯合教育部、工信部等 8 部門印發《關于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針對當前人才評價領域 “破四唯” 後 “立新标” 滞後、評價方式創新不足、資源配置與評價改革脫節、用人單位評價制度建設薄弱等突出問題,正式啟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工作。此次試點涵蓋 12 家科研院所、9 所高校及 6 個省市,旨在通過兩年實踐,構建更科學的人才評價體系,形成可複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
試點單位精準遴選,覆蓋關鍵領域與區域
《方案》明确,試點單位優先選擇建有國家科技創新基地、承擔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多、示範效應顯著且具備良好人才評價基礎的科研院所與高校,涉及農業、衛生健康、水利、工信等科研人員密集的行業領域;試點省市則聚焦科研單位集中、承擔國家任務較重、改革基礎紮實的區域。所有試點單位均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試點期限自實施方案批複之日起為期兩年。
分類評價破局:以貢獻為尺,為人才 “精準畫像”
《方案》強調,試點工作堅持德才兼備,将科學精神、學術道德等品德表現作為評價首要内容,在此基礎上按人才類型分類施策,構建貼合科研活動特點的評價體系。
—— 國家重大攻關任務人才:以戰略貢獻論英雄
此類人才評價突出國家戰略需求導向,核心指标聚焦支撐國家安全、突破 “卡脖子” 技術、解決經濟社會重大問題的實際貢獻與創新價值,重點考核國家重大科研任務完成質量。評價方式采用 “用戶導向”,充分吸納任務委托方、成果應用方意見,注重個人與團隊貢獻的協同考量。對在 “卡脖子” 技術攻關、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中作出重要貢獻的科研人員,在崗位聘用、職稱評審、績效考核中給予傾斜支持。
—— 基礎研究人才:以原創價值定高下
針對基礎研究人才,推行 “代表作評價制”,以原創成果和高質量論文為核心标志,重點考量重大原創性貢獻、對國家戰略需求的支撐度、學科影響力及研究能力。明确破除 “唯論文數量” 傾向,不将論文篇數、影響因子等作為量化考核指标,同時鼓勵科研人員将高水平成果發表于國内科技期刊。評價周期根據學科特點科學設定,探索低頻次、長周期考核機制;創新評價方式,建立同行評價責任制度,規範專家選用與意見反饋流程,引入學術團體第三方評價及國際同行評議。對取得重大科學發現、實現原創性突破的研究者,在崗位聘用、職稱評審中加大支持力度,并探索一線科學家舉薦優秀青年人才承擔 “從 0 到 1” 基礎研究任務的機制。
—— 應用研究與技術開發人才:以市場實效判優劣
此類人才評價以技術突破和産業貢獻為核心導向,重點考察技術标準、解決方案、高質量專利、成果轉化效益、産學研融合成效等代表性成果,構建體現團隊協作能力、技術創新集成水平、市場價值及社會經濟貢獻的指标體系,明确不将論文發表、專利數量、項目經費作為主要評價依據。評價方式探索 “專家評技術 + 市場評價值” 模式,推動市場主體、成果用戶、第三方機構深度參與。對承擔急難險重科研任務、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并作出貢獻者,提高績效考核權重;同時探索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崗,聚焦轉化實效,培育專業化轉化人才隊伍。
—— 社會公益研究人才:以社會效益為标杆
社會公益研究人才評價突出行業特色與崗位屬性,重點考核在公共管理服務、突發事件應對、民生保障、社會安全等領域的共性關鍵技術開發能力與服務成效,建立以成果應用效益、服務滿意度、社會效益為核心的評價指标,堅決取消硬性經濟效益指标。評價方式采用社會化機制,充分聽取行業用戶與服務對象意見,根據科研與服務類型設定合理評價周期。對在國家公益類科研任務中表現突出、成果應用實效顯著的人員,在崗位聘用、職稱評審等方面予以傾斜,引導人才投身公共事業。
此次改革試點直指科技人才評價痛點,通過分類施策、精準畫像,打破 “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曆、唯獎項” 的固化思維,将人才的實際貢獻與創新價值置于核心位置。随着試點工作的深入推進,有望為我國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注入新動能,為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提供堅實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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