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部等八部門近日印發《關于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針對當前人才評價中 “破四唯” 後 “立新标” 不足、評價方式創新滞後、資源配置評價改革不到位以及用人單位評價制度不完善等突出問題,制定了全面的改革試點方案。此次改革旨在通過試點,構建更科學合理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激發科技人才創新活力,推動我國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方案》明确,試點單位和地方将選擇具備國家科技創新基地、承擔國家科技任務多、示範效應良好且人才評價基礎紮實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或其附屬機構,以及農業、衛生健康、水利、工業和信息化等行業領域科研院所,分類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同時,選取科研單位集中、承擔國家任務多、基礎條件優越的部分省市,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綜合試點工作。試點單位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試點期限為 2 年,自試點實施方案批複之日起算。
在試點任務方面,《方案》堅持德才兼備原則,将品德置于科技人才評價的首位,在強化對科技人才科學精神、學術道德等評價的基礎上,針對不同類型的科技人才制定了相應的評價标準和方式。
承擔國家重大攻關任務的人才評價:以支撐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為導向,建立能夠體現支撐國家安全、突破關鍵核心技術、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實際貢獻和創新價值的評價指标,重點評估國家重大科研任務的完成情況。完善科研任務用戶導向的評價方式,充分吸納任務委托方、成果采用方的意見,注重個人與團隊評價相結合。對于承擔 “卡脖子” 國家重大攻關任務、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并作出重要貢獻的科研人員,在崗位聘用、職稱評審、績效考核等方面給予大力傾斜。
基礎研究類人才評價:采用以原創成果和高質量論文為标志的代表作評價方式,構建體現重大原創性貢獻、國家戰略需求以及學科特點、學術影響力和研究能力的人才評價指标。堅決破除 “唯論文” 數量傾向,不将論文數量、影響因子高低等相關指标作為量化考核評價的依據,鼓勵科研人員将更多高質量論文發表在國内科技期刊上。依據學科特點和任務性質,科學确定評價周期,積極探索低頻次、長周期的考核機制。探索建立同行評價的責任機制,在專家選用、管理和信用記錄等方面建立相關制度,規範同行評價的方式、程序以及評價意見反饋等行為,同時探索引入學術團體等第三方評價、國際同行評價等多元化評價方式。建立健全體現基礎研究人才評價特點的崗位聘用、職稱評審、績效考核等相關制度,加大對取得重大科學發現和原創性突破的基礎研究人員的支持力度。探索由一線科學家舉薦優秀青年科技人才擔任重要科研崗位、承擔 “從 0 到 1” 基礎研究任務的機制。
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類人才評價:以技術突破和産業貢獻為導向,重點評價技術标準、技術解決方案、高質量專利、成果轉化産業化、産學研深度融合成效等代表性成果,建立能夠體現産學研和團隊合作、技術創新與集成能力、成果的市場價值和應用實效、對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的評價指标。不以是否發表論文、取得專利多少和申請國家項目經費數量作為主要評價指标。探索構建專家重點評價技術水平、市場評價産業價值相結合,市場、用戶、第三方深度參與的評價方式。對承擔國家科研任務,特别是急難險重科研攻關任務、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并作出貢獻的科研人員,在績效考核權重方面予以傾斜,引導優秀科研人員積極投身國家科技任務。探索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崗,重點評價科技成果轉化成效,打造高水平、專業化的成果轉化人才隊伍。
社會公益研究類人才評價:突出行業特色和崗位特點,重點評價服務公共管理、應對突發事件、保障民生和社會安全等共性關鍵技術開發、服務的能力與效果,探索建立體現成果應用效益、科技服務滿意度和社會效益的評價指标,引導科研人員将研究成果切實應用于社會實踐。特别強調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高危崗位、基層一線和從事科研基礎性工作科研人員的貢獻,不設立硬性經濟效益的評價指标。完善社會化評價方式,充分聽取行業用戶和服務對象的意見,注重政府和社會評價,依據不同科研和服務活動類型确定合理的評價周期。對承擔和支撐國家科研任務并作出貢獻,成果應用實效顯著的科研人員,在崗位聘用、職稱評審、績效考核等方面予以傾斜,引導優秀科研人員積極投身國家公益事業。
地方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綜合試點任務:試點地方政府需圍繞本地區科技創新任務和人才隊伍建設,以 “破四唯”、“立新标” 為切入點,組織并指導本地區優勢科研單位、新型研發機構深化科技人才分類評價改革,大膽創新人才發現、培養、使用、激勵機制,發揮政策集成效應,推動人才、項目、基地、資金一體化配置,有效激發科技人才活力,探索形成可推廣、可複制的地區經驗。
此次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單位和地方名單如下:
科研院所(共 12 家):中國科學院上海微系統與信息技術研究所、中國科學院計算技術研究所、中國科學院數學與系統科學研究院、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中國科學院過程工程研究所、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基因組研究所、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第五研究所、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學院。
高等學校或高等學校附屬機構(共 9 家):清華大學、北京大學、浙江大學、北京郵電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西南交通大學、江南大學、四川大學華西臨床醫學院、哈爾濱工業大學。
地方(共 6 個):上海市、山東省、湖北省、四川省、深圳市、南京市 。
通過此次改革試點,我國旨在建立一套更加科學、合理、符合科研活動特點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為科技人才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發展環境,激勵廣大科技人才積極投身科技創新,為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和建設世界科技強國提供堅實的人才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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