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在政策引導下,我國普惠金融發展迅速,大銀行、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紛紛成立普惠金融事業部,并作為重要業務進行推廣。普惠金融覆蓋面繼續擴大,惠及大量中小企業和普通百姓的日常消費生活。
然而,在發展過程中,普惠金融也面臨着許多問題,如過度依賴數字技術,形成“數字鴻溝”,導緻一些特殊群體,如偏遠地區的人們和老年人,無法享受普惠金融帶來的好處。此外,還有一些金融機構和科技企業打着普惠金融的旗号做着“非普惠”的事情,值得監管部門和消費者警惕。
日前,中國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披露了金融機構普惠業務“不普惠”的若幹案例:如某公司名下帶有“普惠”字樣的融資擔保公司與銀行合作開展普惠貸款業務時,強制捆綁保險産品;不少金融機構違規向小微企業收取貸款承諾費、投融資咨詢費等“兩禁兩限”費用。這些金融機構看似為小微企業提供普惠性服務,但在實踐中并沒有真正落實小微企業的優惠服務和減費分紅原則,不僅破壞了行業形象,也違背了金融服務對實體經濟的初衷。
此外,還有一些金融科技公司打着普惠金融的旗号,做着“損人利己”的生意。銀監會消費者保護局近日提醒消費者,要警惕金融科技公司侵犯消費者權益的亂象。目前由于金融科技公司缺乏統一标準,收費往往高于持牌金融機構。一些金融科技公司的借貸産品與銀行信用卡業務基本相同,但分期費用高于銀行信用卡,這與普惠金融的理念不一緻。其實是“普遍但無益”。
對于普惠金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監管部門一方面要加大對違規業務的查處力度,另一方面要防範監管套利,盡快将金融活動納入監管範圍,特别是要平等對待類似業務和實體,特許金融機構和新興金融科技公司必須依法合規經營。
筆者認為,監管部門最近對非法經營頻頻“亮劍”,延續了以往“強監管、強監管”的監管思路,也體現了對違法案件“零容忍”的态度。目前,監管機構鼓勵金融市場實體創新很重要,同時監管機構必須及時跟上,查漏補缺,彌補監管不足。這不僅是積極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需要,也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應有之義。
針對金融市場出現的新問題,銀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近日表示,監管部門應對持牌金融機構進行查處,并對相關金融科技公司進行延伸調查。此外,鑒于寡頭壟斷,有必要組織一次消費者問卷調查,了解相關公司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同時,要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争法的執法力度,防止赢家通吃,“大店欺客”,侵犯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推動普惠金融發展是中國金融業明确的發展方向。同時,普惠金融也是惠民生、暖人心、惠長遠的重要金融舉措。促進普惠金融的高質量發展,需要監管機構、相關部門和市場各方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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