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久前,某公衆号運營者鐘某為蹭 “海嘯預警” 熱點,利用 AI 生成 “30 萬居民撤離上海”“數十萬上海市民正排隊登車” 等聳人聽聞的言論。這條假消息被大量閱讀、轉發,引發恐慌情緒。其後,鐘某被警方拘留。
AI 的廣泛應用,為虛假信息的批量生産和病毒式傳播提供了 “溫床”,給社會治理帶來挑戰。9 月 15 日,《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2.0 版正式發布。中央網信辦負責人表示,要強化規範引導,不斷完善人工智能安全監管制度和标準規範體系,促進人工智能健康有序發展。
利用 AI 造謠日漸頻繁
今年 3 月,福建廈門公安機關發現,網上有信息稱:“2025 年 3 月 3 日,廈門市某化工廠發生一起嚴重的閃爆事故,造成 3 人死亡、3 人受傷……” 公安機關調查發現,這是發布者許某通過網上 AI 助手軟件生成的虛假文章。公安機關對許某予以行政處罰。
人工智能時代,利用 AI 造謠日漸頻繁。公安部曾發布多起典型案例。如,湖南公安機關查處編造 “民警離職潮” 謠言案,江西公安機關查處 MCN 機構使用人工智能工具造謠案,重慶公安機關查處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編造 “爆炸事故” 謠言案,廣東公安機關查處編造 “廣州限制外賣配送” 謠言案。相關人員均被繩之以法。
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新媒體研究中心 2024 年發布的《揭秘 AI 謠言:傳播路徑與治理策略全解析》研究報告指出,2023 年以來,伴随 AIGC 技術的高速發展,一些造謠者不當利用 AI 工具,使得 AI 謠言量高速增長。
報告指出,在各類 AI 謠言信息量占比中,經濟與企業類謠言和公共安全類謠言占比最多、增速最快,其中餐飲外賣、快遞配送等民生行業成為謠言重災區。
記者調查發現,人工智能技術讓網絡謠言内容更為逼真,常配有僞造的圖片、視頻甚至所謂 “官方回應”,極具迷惑性。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院長助理、數字經濟與全球戰略研究所所長曹鐘雄等業内人士認為,AI 不僅能高效生成虛假信息,而且可以通過過濾、推薦機制,将虛假信息聚合形成 “證據鍊”,給普通用戶乃至專業人士造成誤導。
流量變現驅動商業化黑産
不久前,某著名食品公司向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經開分局報案稱,多個網絡平台上集中出現大量虛假、帶有誘導性的負面文章,惡意攻擊公司品牌及産品品質。公安機關立案調查,民警在多個平台發現關于該品牌 “二氧化硫殘留”“黴變” 等内容的文章 200 餘篇,且内容高度雷同。
經公安機關核實,上述内容均為虛假信息。信息發布者陳某被行政拘留。陳某交代,今年 8 月,他在網上看到該公司相關信息後,想到知名企業涉及食品安全問題,容易引發公衆關注。為博取流量,他使用 AI 工具編造内容,生成多篇虛假負面文章,在多個平台集中發布。
業内專家指出,傳統謠言生産依賴造謠者人工操作。如今,造謠者使用 AI 工具,隻要輸入特定關鍵詞或指令,便可快速生成内容逼真、欺騙性強的謠言,從而實現謠言的大規模、高效率生産。
去年 3 月,江西公安機關查處一起 MCN 機構使用人工智能工具造謠案。經查,王某某經營有 5 家 MCN 機構,共運營自媒體賬号 842 個,長期組織公司人員選取熱點文章,使用 AI 工具批量生成不實文章進行吸粉引流。
“他平均每天通過 AI 工具發布 4000 到 7000 條信息,最高的一條收入是 700 元。經初步估算,每天收入在 1 萬元以上。” 辦案民警說。
記者發現,多起 AI 造謠事件背後,不法者的造謠動機主要源于牟取互聯網内容平台給予創作者的獎勵,以及為電商平台經營引流等;一些造謠者還可以從廣告收入、合同推廣、直播帶貨或其他相關的商業活動中獲益。
一名長期從事自媒體工作的博主表示:“以某大型内容生産平台為例,收益計算公式可以簡化為‘有效播放量 × 互動系數 × 千次播放單價’。平台會對點擊量高、互動性強的原創性内容給予更多收益分成。如果整體權重較高,一篇閱讀或播放 100 萬次的稿件,收益可超過 1000 元。”
此外,不正當商業競争也進一步催生了 AI 謠言黑色産業鍊。一位頭部消費電子企業法務相關負責人透露,“金主” 企業放出任務信号後,公關公司會找來一批自媒體運營者、KOL(關鍵意見領袖),利用 AI 技術生成虛假信息,大批量、高頻次在社交媒體、網絡平台等釋放抹黑競争對手的内容;此後還有營銷公司及流量商加入,進一步擴散傳播謠言。
造謠一張嘴,辟謠跑斷腿。不少受訪企業表示,辟謠工作給公司帶來了繁重的負擔,需要耗費大量人力、精力去做解釋工作,以消除不利影響。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于沖等法律專家指出,目前 AI 造謠已經形成商業化運作黑色産業鍊,一些造謠者以吸引流量變現牟取經濟利益為目的。相關行業企業在應對 AI 謠言中面臨維權難、輿論修複難等挑戰。
全鍊條治理封住 AI “黑嘴”
近期,公安部組織全國公安機關持續開展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工作,及時發現查處借熱點輿情事件進行造謠傳謠線索,重拳打擊編造傳播涉企業、涉民生、涉警情等領域網絡謠言違法犯罪活動。
今年 7 月,中央網信辦在全國範圍内啟動為期 2 個月的 “清朗・整治‘自媒體’發布不實信息” 專項行動,重點整治的突出問題包括 “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技術,仿冒他人,或編造社會民生等領域虛假信息,欺騙公衆”。
面對 AI 謠言治理中的取證難、定性難、追責難等問題,單一治理手段已力有不逮。多位受訪業内人士建議,遏制 “AI 謠言” 需要多方協同發力,構建全鍊條治理體系。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說,新媒體平台應加強對 AI 造謠和 “水軍” 行為的智能識别機制研究,進一步改革涉及 AI 内容的流量分發和收益分成機制,最大限度壓縮通過 AI 造謠牟利的空間。
專家指出,平台可通過逆向傳播,利用相同渠道傳播準确信息,抵消謠言影響;鼓勵用戶積極舉報可疑内容,通過設立獎勵機制增加參與度;持續研究謠言生成和傳播機制,開發有效監測和防治技術等。
于沖等建議,司法治理也需要 “鍊條化” 思維,針對 AI 造謠鍊條的前端發布主體、中端采取的技術手段和末端的後果危害,分别進行評價和判斷,進行全鍊條打擊和預防。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喻海松等表示,治理涉企 AI 謠言,僅僅依靠刑法是不夠的,要進一步修複社會信任機制,營造自覺抵制謠言的良好環境,同時鼓勵 AI 治理合作,進一步推廣 AI 倫理标準、治理技術和創新國際合作模式。
上海市律師協會理事、上海博和漢商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王思維說,人工智能目前仍僅是一種技術手段,而非可承擔法律責任的獨立主體。對 AI 技術濫用行為的治理,應當堅持防懲并重原則,在确保科技創新積極性、AI 技術合法合規使用的情況下,避免過度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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