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愛立信已在美國得克薩斯州聯邦法院對蘋果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聲明其向蘋果提供的 5G 無線專利許可費率符合公平、合理、無歧視的 FRAND 原則。
據路透社報道,當地時間 10 月 4 日,愛立信在得克薩斯州馬歇爾提起訴訟,指控蘋果使用不當策略降低其必須支付的專利費,并拒絕按照其提出的條款以外的任何條款授權專利。
愛立信稱,兩家公司此前在 2015 年加利福尼亞州法院的訴訟中解決了一場許可糾紛,但在新許可的談判中陷入僵局。
愛立信發言人 Mikaela Idermark Stern 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對于像愛立信這樣在研發方面進行早期大量投資的技術企業來說,通過專利許可獲得公平報酬的可能性對确保創新方面的新投資以及開放式協作标準化的持續成功至關重要。”
該報道指出,根據一項國際協議,涉及符合 5G 标準必要專利的所有者必須以 FRAND 條款提供許可,關于 FRAND 許可的争議已在電信行業引發了幾場備受矚目的“戰鬥”。
愛立信在訴訟文件中提到,公司在 2008 年發布 iPhone 時就開始向蘋果授權其無線專利。2015 年,蘋果在加利福尼亞州就新許可證進行談判時起訴愛立信,該案件于當年晚些時候以第二份協議達成和解。
另外,愛立信指出,公司于 2020 年末開始與蘋果談判新的許可協議,不過蘋果一直堅持其立場,即愛立信的許可費率違反了 FRAND 原則,讓它們符合 FRAND 原則的方法是“遵守蘋果的自我聲明方法。”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每日科技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内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内容。
本網站有部分内容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若因作品内容、知識産權、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及時提供相關證明等材料并與我們聯系,本網站将在規定時間内給予删除等相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