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月 18 日消息 據北青網報道,今日北京交通委表示,為落實“不發展電動自行車租賃”的規定,市交通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網信辦、市公安交管局及屬地政府多次約談北京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品牌運營主體,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對于拒不整改的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運營企業累計實施行政處罰 9 次,涉及 8 個品牌。
北京交通委同時提醒,請廣大市民關注資金及自身安全,拒絕使用任何品牌的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目前,仍有少量電動租賃自行車違規在京運營,全部為未登記、無牌照的電動自行車。按照《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市公安交管局針對駕駛未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将依法查處。根據條例規定,駕駛未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對駕駛人處 20 元罰款。
2020 年,“一盔一帶”政策的發布,整個共享電單車行業再次陷入“寒冬”之中。北京、上海明确表示不發展共享電單車,與此同時,杭州和天津等其他一線城市中的共享電單車被迫清退。
艾媒咨詢 2020 年數據顯示,共享電單車用戶城市分布當中,一線城市僅占 1.8%,二線城市占據 27.4%,三線城市占據 36.2%,四線城市及農村的用戶占比大約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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