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愛普瑞環保科技(廣東)有限公司,該公司生産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财産安全國家标準的産品。具體信息如下: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愛普瑞環保科技(廣東)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對人類别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4406066947749072 | |||
| 組織機構代碼 | 工商登記碼 | 稅務登記号 | 事業單位證書号 | 社會組織登記号 | |
|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王* |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号 | 粵佛順容市監行罰罰字〔2023〕113号 | ||||
| 違法行為類型 | 質量生産 | ||||
| 違法事實 | 當事人作為生産者應當對其生産的産品質量負責。當事人生産的智能全效淨化器不符合GB 4706.1-2005、GB4706.45-2008标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第(一)項“産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産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财産安全的國家标準、行業标準的,應當符合該标準;”的規定,構成了生産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财産安全的國家标準的産品違法行為。 當事人不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規定的不予行政處罰、減輕行政處罰、從輕行政處罰、從重行政處罰情形的,本辦事處決定對當事人給予一般幅度行政處罰。 |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第(一)項、第四十九條 | ||||
| 處罰類别 | 罰款 | ||||
| 處罰内容 | 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生産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财産安全國家标準的産品并作出以下行政處罰: (一)沒收抽檢的涉案智能全效淨化器(型号:XJR-608)3台; (二)罰款1680元。 | ||||
| 罰款金額(萬元) | 0.168 |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财物的金額(萬元) | 0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号 | - | ||||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身份證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7-26 | ||||
| 處罰機關 | 佛山市順德區容桂街道辦事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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