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北京精渡華視科技有限公司。具體信息如下: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号 | 京豐市監處罰〔2023〕526号 | |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精渡華視科技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對人類别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2110106L631059104 |
| 工商注冊号 | 110106605069131 |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 稅務登記号 | —— | |
| 事業單位證書号 |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号 | —— | |
| 相對人證件号碼 | —— | |
| 法定代表人 | 孫* | |
| 違法行為類型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21)第五十五條 | |
| 違法事實 | 經查,當事人于2017年12月1日從北京豪視鵬來眼鏡有限公司購進“海昌之星軟性親水接觸鏡”1副、規格型号:Wincolor、注冊号:國食藥監械(準)字2008第3221330号、生産企業名稱:海昌隐形眼鏡有限公司、地址:江蘇省丹陽市司徒鎮丹伏路1号、失效日期:2018.09;“SOFT優舒CONTACTLENSRUANS軟性親水接觸鏡”2副,規格型号:NTC-8、注冊号:國械注準20153220336 、生産企業名稱:北京自然美光學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區中關村科技園區通州園金橋科技産業基地景盛南二街15号9号樓5層A、失效日期:20210108。以上隐形眼鏡進價均為35元每副,當事人以每副48元的價格對外銷售。2023年6月29日,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當事人的經營區域,以上隐形眼鏡存放于銷售貨架上處于銷售狀态,并過保質期,當事人未出售過上述過保質期隐形眼鏡。 當事人經營過期的醫療器械貨值金額共計144元,違法所得0元。 | |
| 處罰依據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21)第八十六條第(三)項 | |
| 處罰類别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财物;其他 | |
| 處罰内容 | 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3000元;沒收非法财物;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方式; | |
| 罰款金額(萬元) | 0.3 |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财物的金額(萬元) | 0.0144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号 |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7-20 |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7-20 |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 備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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