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公布一條行政處罰信息,涉及深圳辰億電子有限公司銷售無合法來源進口産品案。具體信息如下: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号: | 深市監福處罰〔2023〕華強北78号 |
| 處罰名稱: | 深圳辰億電子有限公司銷售無合法來源進口産品案 |
| 處罰類别1: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 處罰類别2: | |
| 處罰事由: | 無合法來源進口商品 |
| 處罰依據: | 《廣東省反走私綜合治理條例》第七章法律責任/第四十二條在商品流通領域查獲經營無合法來源證明進口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該商品及違法所得,可并處該商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深圳經濟特區反走私綜合治理條例》(2012修正)/第五章處理/第二十七條在海關監管區外經營無合法來源的進口貨物、物品的,由市場監管部門沒收該貨物、物品和違法所得,并處與該貨物、物品價值等額罰款。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 處罰結果: | 罰款13760元;沒收違法所得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深圳辰億電子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工商登記碼稅務登記号居民身份證号碼91440300MA5GTT3W9Q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李**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6-13 |
| 處罰機關: |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 |
| 地方編碼: | |
| 當前狀态: | |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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