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信用中國(湖南)網站消息,近日,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對湖南複新龍腦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号:晃市監處罰(2023)20号。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号 | 晃市監處罰(2023)20号 |
| 處罰類别 | 罰款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6-06 |
| 處罰内容 | 一、處以罰款600元,上繳國庫。 |
| 罰款金額(萬元) | 0.06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财物的金額(萬元) | 0.0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号 | |
| 違法行為類型 | 當事人在非藥品、醫療器械商品互聯網廣告中發布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使用醫療用語,使用易使推銷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用語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 |
| 違法事實 | 當事人在非藥品、醫療器械商品互聯網廣告中發布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使用醫療用語,使用易使推銷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用語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關混淆的用語”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處罰 |
| 處罰依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内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二)違反本法第十七條規定,在廣告中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以及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 |
| 處罰機關 | 新晃侗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431227MB0T86859X |
| 數據來源單位 | 懷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 數據來源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431227MB0T86859X |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每日科技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内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内容。
本網站有部分内容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若因作品内容、知識産權、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及時提供相關證明等材料并與我們聯系,本網站将在規定時間内給予删除等相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