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杭州市餘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杭州北喬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涉嫌發布違法廣告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杭餘市監處罰〔2023〕620号。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号:杭餘市監處罰〔2023〕620号;
案件名稱:杭州北喬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涉嫌發布違法廣告案;
被處罰對象名稱:杭州北喬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被處罰單位法定代表人姓名:董來旗;
主要違法事實:經查明:
1.當事人杭州北喬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主營電子商務培訓業務,公司于2019年5月7日開設。當事人在日常經營中與學員簽訂服務合同,為學員提供直播、錄像、微信群咨詢、講師一對一咨詢、通知學員上課,學員在當事人的培訓下進行經營活動。
2.當事人于202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期間,委托微信公衆号“我是毒姐”(desultory)發布标題為“36歲楊幂又官宣了!離婚真相不再隐瞞,前夫又坐不住了:她的成功打臉了多少男人……”的文章,為招生宣傳作推廣。文章中有暖暖、老包、玲玲、陳姐、圓圓、啊橙相關案例,證明通過當事人培訓獲得收益,同時文章中附有當事人公司員工微信碼,閱讀者通過掃碼添加當事人公司員工進行咨詢。上述微信推送點擊量1.5w,通過上述微信碼咨詢及接受當事人教育培訓服務人數無法查清。
3.當事人委托微信公衆号“我是毒姐”(desultory)發布廣告共計花費廣告費用7500元。
行政處罰種類、依據:其他廣告違法行為;
行政處罰内容:建議責令當事人在相應範圍内消除影響,并作如下行政處罰:處罰款人民币15000元,上繳國庫。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處罰決定;
行政處罰履行期限:;
行政處罰機關名稱:杭州市餘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日期: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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