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6月7日,山東省菏澤市市場監管局公開行政處罰信息(菏市監綜知處字〔2023〕20号),涉及菏澤明大流體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冊商标專用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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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号 |
案件名稱 |
主要違法事實 |
處罰種類 |
處罰依據 |
違法企業名稱或自然人姓名 |
違法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行政相對人居民身份證号) |
負責人姓名 |
處罰結果 |
處罰決定日期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濟渠道 |
涉案産品控制 |
處罰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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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菏市監綜知處字〔2023〕20号 |
菏澤明大流體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冊商标專用權案 |
侵犯他人注冊商标專用權行為 |
沒收罰款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第六十條第二款 |
菏澤明大流體科技有限公司 |
91371700MA3RFNKB9H |
何雙雙 |
沒收侵權商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
2023年 5月 29日 |
未履行 |
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内依法向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菏澤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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