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網站公開行政處罰信息(行政處罰決定書文号:東長消行罰決字〔2023〕第0031号),涉及東莞市酷爾威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存在消防設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具體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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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東莞市酷爾威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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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類别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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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441900MA55TD3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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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 |
工商登記碼 |
稅務登記号 |
事業單位證書号 |
社會組織登記證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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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彭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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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号 |
東長消行罰決字〔2023〕第00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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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行為類型 |
消防設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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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 |
2023年05月30日,東莞市酷爾威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消防設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以上事實有《消防監督檢查記錄》編号:〔2023〕第0405号,《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東長消限字〔2023〕第0037号,對彭清、彭清兵的詢問筆錄各1份和現場照片6張等證據證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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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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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類别 |
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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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内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現決定給予東莞市酷爾威科技有限公司消防設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違法行為處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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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金額(萬元) |
0.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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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财物的金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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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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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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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 |
東莞市消防救援支隊長安大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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