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檀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号:京順市監處罰〔2023〕2580号。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号 | 京順市監處罰〔2023〕2580号 | |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檀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對人類别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10113MA01CQFT74 |
| 工商注冊号 | 110113025487760 |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 稅務登記号 | —— | |
| 事業單位證書号 |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号 | —— | |
| 相對人證件号碼 | —— | |
| 法定代表人 | 譚曉熔 |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21)第十七條 | |
| 違法事實 | 當事人于2021年11月8日以1200元的費用委托徐慧迪負責當事人微博平台圖文排版及文案内容發布工作,并于當日徐慧迪在當事人微博平台中上傳了“促進新陳代謝和促進角質層新生、提高皮膚免疫力、過敏性皮炎、紅血絲”的廣告宣傳内容至2023年03月24日自行改正。在此之前沒有在其它媒介或時間段發布上述廣告宣傳内容,廣告費用合計1200元。上述事實有《舉報單》,當事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及授權委托書,現場檢查筆錄及照片,當事人提供的廣告支付憑證打印件及《設計制作合同》,當事人的陳述等證據佐證。 |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21)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 | |
| 處罰類别 | 罰款 | |
| 處罰内容 | 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1200元; | |
| 罰款金額(萬元) | 0.12 |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财物的金額(萬元) | ——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号 |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6-02 |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 公示截止期 | 2023-09-02 |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
| 備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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