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佛山)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佛山市能盈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使用未經檢驗的特種設備(叉車)。具體信息如下:
| 行政處罰相對人類别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号 | 粵佛順杏市監行罰罰字〔2023〕73号 | |||||
| 處罰類别 | 罰款 | |||||
| 罰款金額(萬元) | 3 |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财物的金額(萬元) | 0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号 | ||||||
| 違法事實 | 使用未經檢驗的特種設備(叉車) |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一)使用未取得許可生産,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或者國家明令淘汰、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的” | |||||
| 處罰内容 | 罰款30000元 |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取 得許可生産并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構成該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所指的使用未經檢驗特種設備的違法行為。 |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佛山市能盈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工商登記碼 | 稅務登記号 | 事業單位證書号 | 社會組織登記号 |
| 91440606MA54KRQC60 | ||||||
| 法定代表人 | 吳** | |||||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身份證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号 | 440****0316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5-19 |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5-19 | |||||
| 處罰機關 | 佛山市順德區杏壇鎮人民政府 | |||||
| 數據來源單位 | 佛山市順德區杏壇鎮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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