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上海廣告監督管理網發布的一條關于上海市市場監管局2020年第二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公告顯示,上海諾與汽車科技有限公司、疏博(上海)納米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因利用疫情防控進行商業炒作,以及虛假宣傳産品預防和治療新冠肺炎功效等遭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鼓吹車載淨化器防病毒
上海諾與汽車科技有限公司為推廣其車載淨化器産品,在其微信公衆号發布含有“疫情當前,給大家推薦一款防病毒車載淨化器。有效成分二氧化氯,新冠病毒診療方案第五版在列有效滅毒”、“滅細菌、防病毒”等内容的廣告。經查明,該産品中的二氧化氯消毒劑,不具有預防新冠病毒的功效。該公司通過故意曲解參考文獻,使用無關檢測報告等方式,使消費者誤認為該公司銷售的車載淨化器具有預防新冠病毒的功效,與實際情況不符,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虛假廣告。2020年5月,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60萬元。
疏博(上海)納米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衆号宣傳其研發生産的口罩産品“符合KN95級别防護”、“符合國家标準GB 2626-2006”、“專業檢測機構質檢,經嚴格檢測達到KN95級别并附有相關的質檢報告”等内容。經查明,該公司宣傳的廣告内容并沒有相關的真實性依據,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虛假廣告。2020年4月,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20萬元。
上海中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微信公衆号“松江微生活”的“今日”電商平台中的《防疫蔬菜大禮包》頁面,發布“鮮脆胡蘿蔔”、“鮮嫩生菜”等“可以提高人體巨噬細胞的能力,減少得感冒”、“生菜性質甘涼,有清熱提神、鎮痛催眠、減低膽固醇、輔助治療神經衰弱等功效”等廣告内容。經查明,“鮮脆胡蘿蔔”、“鮮嫩生菜”等均為普通蔬菜,不具有上述疾病治療功效。上述廣告内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構成普通商品宣傳疾病治療功能的違法行為。2020年3月,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18萬元。
上海卻老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東方購物電視頻道發布“鴻山飛鳳牌破壁靈芝孢子粉”保健食品廣告,含有“最近湖北這種傳播性的疾病又出現了”、“口腔潰瘍就是免疫力低下呀,後來就經常吃我們的破壁靈芝孢子粉,吃了以後真的感覺到好多了”等廣告内容,經查明,廣告内容暗示其産品具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功能,并違法使用醫療用語,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疾病治療功能的違法行為。2020年4月,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6.75萬元。
遭通報企業早有“前科”
中國質量新聞網查看天眼查數據發現,上述被通報的企業并非被查出問題,可謂早有“前科”,其中,有3家企業此前就存在違反廣告管理規定的不良處罰記錄。
疏博(上海)納米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專利權,在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于2019年2月3日被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管局罰款0.22萬元,責令停止發布。
上海中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因廣告引證内容不真實、不準确,未表明出處。引證内容有适用範圍和有效期限的,未明确表示,于2017年5月24日被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0000元。
上海卻老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産者、有效期限、産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于2016年9月12日被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20000元。
上海諾與汽車科技有限公司因逃避繳納稅款,于2018年9月30日被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青浦區稅務局稽查檢查稅務處理稅款21647.85元及罰款20477.69元。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每日科技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内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内容。
本網站有部分内容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若因作品内容、知識産權、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及時提供相關證明等材料并與我們聯系,本網站将在規定時間内給予删除等相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