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消費者報上海訊(黃曉宇 記者 劉浩)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管總局發布2019年上海市電動自行車産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本次共抽查産品20批次,經檢測,不合格4批次,涉及優速、愛瑪、丹尼騎、賽箭等标稱品牌。
據了解,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标準要求,對産品的車速限值、制動性能、整車質量、結構、車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照明、鳴号裝置、電氣裝置、充電器與蓄電池、防火性能等項目進行了檢測。
抽檢發現,标稱上海綠艦電動車廠生産并銷售的商标為“丹尼騎”電動自行車(規格型号:TDT216Z;生産日期:2019年8月16日)等2批次産品車速限值項目不符合标準。車速限值是為了确保電動自行車的騎行安全,車速過快容易引起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事故。
标稱天津愛瑪車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由上海市徐彙區謝雷車行銷售的商标為“愛瑪”電動自行車(規格型号:TDT712-1Z;生産日期:2019年8月22日)等3批次産品照明項目不符合标準。若不安裝照明設備,電動自行車在夜間騎行時容易引起交通事故。
據悉,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産品将移交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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