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記者霍一夫)近期,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對30個批次電磁竈進行了市場檢查和質量抽檢。經檢測,實體店10個批次,有1個批次不合格;網絡平台20個批次,有6個批次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項目是熱效率、能效标識明示等級、标志和說明。
熱效率、能效标識等級與明示不符,有5個批次。如中山市哈王電器有限公司 (哈王官方旗艦店)在拼多多銷售的标稱由其生産的“哈王”牌電磁爐(型号規格:HW-22A),熱效率實測為84.6%(國家标準值應≥86%),未達到熱效率3級标準限值,能效标識等級未達到企業明示3級。
标志和說明不合格,有兩個批次,不合格商品使用非簡體中文标識相關内容,或者銘牌Ⅱ類器具符号标識缺失。标志和說明不合格,消費者容易誤操作,引發觸電、燙傷等危險。
根據抽檢結果,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相關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商品,對庫存商品、在售商品進行全面清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主動采取措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并對銷售不合格商品經營者依法調查處理。
同時,市場監管部門提醒消費者在選購電磁竈時要注意以下幾點:電磁竈是國家3C強制認證産品。所有在售商品均應在産品顯著位置加貼3C認證标志。消費者購買時應注意查看3C标志,并選擇售後服務完善的品牌企業;我國于2009年1月1日起對電磁竈實施能源效率标識制度,即在我國生産、銷售、進口的電磁竈,必須持有中國能效标識,并于2009年3月1日起,對電磁竈強制執行《家用電磁竈能源效率标識實施規則》,消費者可以根據标識标簽選購能效等級高的産品。電磁竈能效标準共設1到5級,1級,5級。标準限定了電磁竈的市場準入門檻,低于5級能效限定值的産品為不合格産品,将被淘汰。《家用電磁竈能源效率标識實施規則》要求每台電磁竈粘貼能效标識,标識上必須标明生産企業名稱、産品規格型号、能源效率等級、熱效率、待機狀态功率以及依據的能源效率國家标準編号。消費者購買電磁竈時,要認準能效标識和标注的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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