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消費者報廣州訊(陳曉瑩 記者 李青山)近日,記者獲悉,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度廣東省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含電池和充電器)商品質量抽查檢驗結果,電動自行車有31款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有29款不合格。
電動自行車抽檢結果顯示,電動自行車不合格主要原因有車速、制動性能、限速裝置、欠壓、過流保護功能、整車質量(重量)、腳蹬間隙、腳踏行駛能力。車速方面:企業不顧忌産品執行标準對車速的限制,一味的提高電動自行車的速度,導緻車速超标。制動性能方面:整車重量超重,速度超标,造成慣性大,制動性能達不到标準要求。限速裝置方面:企業故意提高電動自行車的速度,增加限速裝置,以達到逃避監管的目的。欠壓、過流保護功能方面:欠壓、過流參數實測值不符合說明書明示的要求。整車質量(重量)方面:企業片面地追求銷量和利潤,使電動自行車輕摩托車化。腳蹬間隙方面:企業設計車型時沒有考慮中接頭的離地高度應與車輪輪徑、曲柄長度相匹配。腳踏行駛能力方面:企業生産時以輕便摩托車車型為導向,導緻車輛整體重量過重,車體過寬,中軸過長,曲柄過短等結構,電動自行車腳踏行駛能力無法滿足标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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