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從浙江海事局獲悉,近日,甯波海事局成功查處一起國際航行船舶在我國管轄水域違規使用低軌衛星通信設備的案件。據悉,這是全國首例此類案件,不僅填補了相關領域執法實踐的空白,更為維護我國水上通信信息安全、規範無線電頻譜資源管理提供了關鍵實踐樣本,具有重要的行業警示與示範意義。
信息安全是國家總體安全的核心組成部分,而水上無線電通信安全更是保障海上交通秩序、防範安全風險的關鍵環節。近年來,随着低軌衛星通信技術的快速發展,其憑借低延遲、廣覆蓋的優勢,被逐步應用于船舶通信領域,但部分國際航行船舶在我國管轄海域内違規使用此類設備的情況也随之增多。由于低軌衛星通信數據傳輸隐蔽性強、追蹤難度大,且通信行為認定涉及複雜的技術核驗流程,相關違法行為長期難以被有效發現和處置。此次甯波海事局的成功查處,破解了這一執法難題,為後續類似案件的辦理提供了可複制的執法路徑。
據介紹,執法人員在對甯波轄區内靠泊的某國際航行船舶開展例行安全檢查時,憑借豐富的執法經驗,敏銳發現該輪頂層甲闆裝設的一台微型矩陣天線,在外觀形态、信号頻段等方面與常規船舶遇險通信設備天線存在明顯差異。為查清事實,執法人員立即啟動專項調查程序,對該設備的技術參數、通信鍊路、使用記錄等展開全面核查,同時邀請衛星通信領域專家對設備屬性及使用行為進行專業核驗。最終确認,該設備為國外企業生産并提供服務的低軌衛星通信設備,且該船舶自進入我國領海後,始終持續使用該設備進行通信,所有通信數據均直接通過境外衛星關口站傳輸,未經過我國境内依法設置的衛星關口站轉接,其行為已明确違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
記者了解到,低軌衛星通信是指利用運行在距地球表面200至2000公裡低地球軌道的衛星星座作為中繼節點,實現終端與地面網絡、終端與終端間無線電傳輸的通信方式。我國《無線電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明确規定,在我國管轄海域内使用衛星通信方式,必須通過境内依法設置的衛星關口站轉接,這是保障通信數據安全的核心要求。“若違規通過境外衛星關口站進行數據交換,船舶的航行數據、船員信息、貨物信息等敏感數據将直接傳輸至境外,不僅可能洩露國家海事管理、港口運營等核心信息,還會對我國水上交通管理秩序和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業内專家解釋道。
此外,無線電頻譜資源屬于國家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無線電頻率開展通信活動,都必須經無線電管理部門核準許可。涉案船舶擅自使用未經許可的低軌衛星通信設備,不僅侵犯了國家無線電頻譜資源的專屬所有權,其傳輸頻率還可能與我國海事甚高頻通信、船舶自動識别系統(AIS)等關鍵水上通信頻率産生幹擾,影響船舶間的航行避讓通信、遇險報警信号傳輸等關鍵環節,給海上航行安全埋下重大隐患。
據甯波海事局執法人員介紹,此次案件的查處,得益于海事部門近年來在無線電監管技術手段上的升級疊代。目前,甯波海事局已構建起“船舶動态監控+無線電信号監測+現場精準核查”的立體化監管體系,通過部署先進的無線電監測設備,可實現對轄區水域内異常通信信号的實時捕捉、精準定位和溯源追蹤,有效破解了低軌衛星通信設備違規使用的發現難、取證難問題。
甯波海事局指揮中心主任馬延超表示,海事部門将始終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此次全國首例案件的查處為重要契機,進一步強化轄區水域無線電通信監管力度。後續将持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排查國際航行船舶違規使用衛星通信設備、擅自占用無線電頻率等違法行為,同時加強與無線電管理、海關等部門的協同聯動,構建全鍊條監管閉環。“我們将通過嚴厲打擊各類水上無線電通信違法行為,堅決守護國家水上通信安全和無線電頻譜資源,為我國海上交通高質量發展築牢國家安全屏障。”馬延超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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