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信基礎設施是網絡強市、智慧城市建設的 “神經中樞”,更是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 “隐形基石”。近日,《大連市通信基礎設施建設與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遼甯省人大常委會批準通過,将于 2025 年 10 月 1 日正式實施。作為遼甯省首部、全國副省級城市中首個聚焦通信基礎設施建設與保護的地方性法規,這部共 28 條的法規以 “小切口” 解決 “大問題”,從規劃建設、共建共享到安全保護,全方位為大連通信基礎設施發展保駕護航。
突出規範建設:讓數字基建 “建得好、用得順”
《條例》緊扣 “規範” 與 “質量” 兩大關鍵詞,為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畫出清晰 “路線圖”:
規劃先行,預留未來空間:明确要求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專項規劃時需充分考慮新興産業、未來産業發展方向,實現前瞻性布局。例如,在 5G 基站、數據中心等建設中,提前預留 6G、低空經濟等未來應用的擴展接口。
老舊城區改造 “同步升級”:城市更新過程中,通信基礎設施必須納入規劃設計文件,确保老舊小區、城中村改造時同步配建通信管線、基站等設施,避免 “重複施工”“二次開挖”。
保障用戶選擇權,打破 “接入壁壘”:民用建築的建設單位、産權人等,應當為所有電信業務經營者提供平等的接入條件,禁止簽訂排他性協議。這意味着居民可自由選擇運營商,告别 “小區隻能用某一家寬帶” 的困境。
居民區建設 “透明化”:電信業務經營者在已建成小區設置小型天線、基站等設施前,需在顯著位置公示設備安全标準、施工方案、安裝位置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 10 日,并根據居民合理意見優化方案,讓 “家門口的基站” 建得透明、用得安心。
強化綠色低碳:讓通信發展 “更環保、更高效”
《條例》将 “綠色發展” 理念貫穿始終,推動通信基礎設施與生态、城市風貌和諧共生:
共建共享,減少資源浪費:明确鐵塔、杆路、基站等設施必須實行共建共享,不具備共享條件的需通過技術改造實現共享;同時推動市政、電力、交通等設施與通信基礎設施協同建設,例如路燈杆與 5G 基站 “一杆多用”,減少重複建設。
電磁輻射 “公開透明”:基站建成後,電信業務經營者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電磁輻射報告并向社會公布,相關部門和企業需加強科普宣傳,消除公衆對 “基站輻射” 的誤解。
景觀化建設,融入城市風貌:基站、通信線路等應當采用小型化、隐蔽化設計,例如将基站僞裝成樹木、路燈,具備條件的區域實現通信線路 “入地”,避免架空線纜 “蜘蛛網” 影響市容。
細化保護措施:為數字 “生命線” 裝上 “安全閥”
通信基礎設施是戰略性公共設施,《條例》從責任、禁止行為到應急保障,織密安全保護網:
明确主體責任,建立 “巡查 - 評估 - 應急” 閉環:電信業務經營者需健全日常巡查、風險評估制度,制定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在設施上設置警示标志,标明聯系方式,确保問題能及時發現、快速處理。
劃定 “禁區”,列出禁止清單:明确 9 類危害通信基礎設施安全的行為,包括盜竊損毀設施、擅自遷移線路、在安全保護區内挖沙取土、傾倒腐蝕性廢液等。例如,在光纜路由沿線 5 米内禁止鑽探、打樁,避免施工破壞地下通信 “主動脈”。
應急搶修 “一路綠燈”:執行應急通信、搶修任務的車輛,經批準後可不受禁行限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搶修人員、物資進入現場,不得違規收費,确保台風、暴雨等災害時通信 “斷得快、修得更快”。
規範廢舊物資處理:回收廢舊通信電纜等物資時,必須查驗出售人證明并登記信息,禁止收購無合法來源的廢舊通信物資,從源頭遏制 “盜割光纜” 等違法行為。
為何需要這部法規?—— 破解 “建難、護難、協同難”
近年來,大連作為東北亞重要的港口城市,數字經濟發展迅猛,但通信基礎設施建設仍面臨 “三大痛點”:部分區域規劃滞後導緻設施 “落地難”,共建共享機制不完善造成資源浪費,個别地方存在破壞設施、阻撓施工等行為。《條例》的出台,正是通過立法手段破解這些難題 —— 例如,明确政府部門、企業、公衆的權責,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跨部門問題,讓通信基礎設施從 “被動建設” 變為 “主動規劃”,從 “各自為政” 變為 “協同發力”。
大連市人大常委會表示,《條例》的實施将為大連建設 “網絡強市”“智慧大連” 提供堅實法治支撐,不僅提升城市運行效率和居民生活質量,更将助力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為東北亞數字樞紐建設注入 “硬核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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