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媒體報道,三星S10自燃手機機主霍先生對媒體表示已經收到了法院的開庭傳票,霍先生起訴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一案将于8月19日上午開庭審理。
據悉,新疆的霍先生于5月份在京東下單一台三星Galaxy S10,收到貨第二天充電時發生自燃,随後手機郵寄給三星進行檢測。霍先生表示,三星方面尚未對此作出回複。
随後霍先生收到了京東的全額退款,他同時向烏魯木齊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15内向原告提供完整手機檢測報告,并向原告公開緻歉,同時向原告支付1元賠償。
目前三星尚未對此做出回應,此前三星Galaxy Note 7用戶@不老的老回就三星Galaxy Note 7自燃起訴三星。
2018年11月份,廣州越秀區人民法院對這起訴訟進行一審宣判,法院支持原告回先生訴求中原價賠償燒壞的筆記本電腦一項,駁回了回先生其他訴訟請求,認定被告三星中國公司不存在故意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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