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3日,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自科技”)通過中财網發布公告,宣布拟向全資子公司四川中自未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自未來”)出售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投項目相關資産。本次交易标的為“國六b及以上排放标準催化劑研發能力建設項目”項下的光伏電站資産,公告明确該募投項目已完成結項,除光伏電站資産出售外,項目原投資金額、核心研發用途、實施地點等關鍵事項均保持不變。
交易核心要素與合規性界定
公告清晰界定了交易雙方與标的資産的核心關系:中自未來為中自科技100%控股的全資子公司,本次資産出售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産重組,亦不涉及關聯交易。監管合規層面,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闆股票上市規則》及《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關要求,該交易無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決策流程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規範與監管規定。
募投項目資金背景回溯
公告披露了募投項目的資金來源背景:中自科技于2021年8月24日獲中國證監會《關于同意中自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複》(證監許可〔2021〕2761号),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0.8744萬股,發行價格70.90元/股,募集資金總額1524969949.60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實際淨額1407189683.51元。該筆募集資金的到位情況已由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驗,并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驗資報告》(XYZH/2021CDAA70685)。為保障資金規範使用,公司已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并與保薦機構、存放銀行簽署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監管協議。
交易背後的戰略考量
從業務布局角度分析,本次資産出售體現了中自科技“聚焦核心、優化配置”的戰略思路。作為科創闆上市企業,中自科技核心業務聚焦環保催化劑領域,“國六b及以上排放标準催化劑研發能力建設項目”是公司強化技術壁壘、提升市場競争力的關鍵載體。将光伏電站這一配套能源資産劃轉至全資子公司,一方面可使母公司集中資源投入催化劑研發、技術疊代等核心環節,提升主業運營效率;另一方面,中自未來作為子公司,其業務定位與能源資産運營更具适配性,有助于實現光伏電站資産的專業化管理與效益最大化。
公告未披露本次交易的具體對價,僅明确相關交易後續将按流程推進。中自科技表示,将嚴格遵循科創闆信息披露要求,根據交易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025年12月3日,科創闆上市公司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自科技”)發布重大事項公告,宣布拟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投項目——“國六b及以上排放标準催化劑研發能力建設項目”項下的光伏電站資産,出售給公司全資子公司四川中自未來能源有限公司(簡稱“中自未來”)。公告明确,該募投項目已完成結項,本次資産出售僅涉及光伏電站部分,項目原投資金額、核心研發用途及實施地點等關鍵要素均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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